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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价值、价格和房价

2009-10-23 14:58:53

试图用与时俱进的方法,回忆和表述商品的几个重要概念。

价值:凝结在商品上的人力和物质资源以及一定范围内的共性认可,包括商品的显性价值和虚拟价值;

使用价值:商品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也即物以致用;

交换:商品和货币(也有商品和商品)之间、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当交换充分、物尽其用时,也可视为交换能创造价值;

交换价值:简单的理解就是,商品交换过程中,双方认同的商品价格。

商品的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商品经济最重要的角色,它们是客观存在的,但受若干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如政策、供需、货币、天灾人祸等。

商品的价值,有时就仅仅等同于商品的使用价值。但更多的商品,其价值却远远超出其使用价值,如金银珠宝、特别是收藏品。名牌的价格为什么高?因为它的附加值高,凝结在名牌商品上的人力和资源更挑剔些,关键的是,它具备普遍认同的虚拟价值(尊贵、时尚、有底气等),所以就可以享受品牌溢价。

商品房的价格,怎么才算合理?国际接轨学派认为,房价收入比在5——8倍的区间内就算合理,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先决条件必须是:成熟的政府、理性的市场、适度的尼基指数。存在学派则认为,价格是在交易中产生的、存在就是合理。嗨,就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吧!

商品房的使用价值,其实就是居住,就居住的功能而言,其合理价格似乎可以用租金来衡量。以低息的欧美4-6%回报率为合理的话,高息的中国应该可以达到6-8%的回报率,才算是比较合理。但实际上,以现价和现租金的比较来看,目前的回报率普遍在2-4%的范围内。所以,业界普遍认为,房价有泡沫,谢国忠就认为房价高估一倍或以上。

眼下,房产除了居住以外,还成了财富的沉淀载体、“跑得过法币贬值速度”预期的投资载体,这已经成为不能否认的事实,那么,商品房享受“收入比、租金比”以外的溢价,似乎就不无道理了。但,风吹草低见牛羊,大凡溢价都是不稳定的、名牌产品过季照样会打折。

当某个商品已经成了资产载体时,预期和博弈才是影响商品价格的显性因素了;当“看得见的手”的力量远远强大于“看不见的手”时,政策才是房价是否“合理”的决定因素了。

有人说,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呀。嗨!用手都不能投票的时空里,就不要太相信脚的力量了。十个邹涛百个牛刀,又能怎么样呢?不是盛产陈胜吴广的年代了。

有人说,愈先生日前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的时候,也认为房价已经过高了,看来一定有动作了。嗨!别忘了咱不是联邦制,影响经济的政策始终还是在上面,地方可以增加供给量来挠一挠市场,增加土地供给是进钱的、但调节效果有限,而增加保障房供给是花钱的、但预期效果会更好。您说会采用啥筹码呢?

“花无百日红”,这或许是经济政策(特别是最影响预期的货币政策)多变的真实写照。如然,中秋的时候再看月亮、国庆的时候再看升旗了!

 

标签:价值 价格 房价 阅读(909) | 评论(0) | 收藏(0) | 推荐(0)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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