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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限购需防副作用
2011-03-01 11:15:35新一轮商品住宅市场的调控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利用行政手段限制购买。不少城市已经相继出台了各自的限购细则。
诚然,在回顾了多年来的多次调控以后,总不禁令人感叹调控何其难。似乎市场手段已经对于商品住宅市场无能为力,故此,以限制自由市场交易的行政限购重拳出台。
确切的说,多年多次的调控成果不理想是有其原因的。当然在这里还需要剔除掉2008年底的救市政策,而事实上,2008年的调控应该是成功的,运用市场手段,用货币政策的价格工具,在多次加息之后,已经可以望见调控的目标,这里不多赘述。
几组数据或许可以说明一些问题。众所周知,流动性过剩将推动资产价格的上涨,而从央行数据可以看出,广义货币M2在2009年达到近年峰值,2007年M2增速为14.7%、2008年为13%、2009年为22.9%、2010年为16%;国土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保障型住房供地完成为67.9%,而2009年也仅完成5成左右的供地计划。
流动性推动了资产价格的上涨,而保障房建设的缓慢又导致公共产品供应不足。
今年的货币政策将回归稳健,货币政策也将对资产价格构成最有力的影响。但基于货币政策所特有的时滞效应,以及成本推动的输入型通胀,市场对于投资的需求不可能消减。由此,欲在短期内遏制投资需求,使房价回归,惟有采用非市场手段的行政限购。虽然,矫正往往过枉,但一刀切的行政手段必然带来不少不合理。
可以这样说,行政限购是个相对尴尬的政策,执行起来容易,也能够充分遏制需求。但除了误伤以外(关于如何误伤,已经有不少评论,本文不再讨论),限购并不可能把需求消减,要么流向他处推高其他的资产或商品价格,要么在限购期内积聚购买力,至政策退出或放松时需求将再次井喷。总之,用堵的方法总不如疏,问题随之而来,如何疏?
当然,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保障房建设同样可以推动投资推动Gdp推动就业推动相关行业,但一定比例的公租房与廉租房却无法形成有效率的现金流,而相对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与廉租房的受众恰恰是最应该保障的人群,保障房应该保障的是居住而不是产权。
货币因素与保障房才是推高房价的最主要原因。为什么不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运用货币政策去调节商品住宅,推进保障房建设去满足民生?如此,商品住宅产生的资金效率可以反哺保障房的资金需求,岂非双赢?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房价也不是短期内就如此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