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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药三分毒
2010-04-21 20:25:31是药三分毒,并非说有病不能吃药,而是说有病时用药要小心、没病时就不要乱用药了。这些都是幼小时父亲告诉我的,我总以为这是真理。
冰冰同学有两样东西不离身,一个装有蛋白粉的口杯、一个能装200来颗药丸的方形LOCK-LOCK。第一次看她把药丸当M&M巧克力豆嚼得欢而不思饭菜时,我笑笑的说了一句“是药三分毒哦”。她很耐心地帮我扫盲,这颗是鱼油、这颗是维他命......以后她嚼我说时,她总是很礼貌的岔开话题,我猜想,在她看来,我就是一个香于饭菜的凡夫俗子罢了。
前天,冰冰同学与朱姐聊得很好,还拿药丸请客而朱姐也很乐呵,我有些晕菜,印象中也是美食一族的朱姐,咋还这么乐呵地接受“药宴”呢?仅仅是因为礼节吗?!O(∩_∩)O~
于是,我想到了房地产。
1980年1月8日,新中国的第一家房企——深圳特区房地产公司成立,同年开发并销售第一个商品房小区——“翠竹苑”,1981年竣工、大部分为港人的业主开始陆续入住。如果以此做为新中国市场化房地产元年的话,刚好31年、与冰冰同学同岁。
因为“摸石头过河”,所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总是“一直在努力”,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据不是别有用心的业界人士统计,涉及房地产领域的大小法律法规,年均出台几十个,几乎是三天两头就有一个新规定。
按说,三十一岁正是人生最健康的阶段了,可,冰冰同学的身体的确不咋地、房地产业的现状就更不用说了。倘若不健康原于自己的瞎折腾,就幽默了。正如张欣同学《政府强大之“手”市场经济如何发展?》博文里说的:这两天房地产股价大跌,政府的调控见作用了。虽然我们是首当其冲的被调控对象,但我还是赞同这个举措,发高烧到那个程度, 首先要降温,烧到说糊话是无法生存的。当然更深层的问题是:如果发高烧和降温的原因都是政府政策,市场经济还怎么发展?
标签:用药 房地产法规 阅读(1523) | 评论(1) | 收藏(0) | 推荐(0)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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