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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妇勇阻大桥,司法明鉴更须勇气
2011-04-22 09:19:13前几天我已经在网络上面看到一个令我"匪夷所思"的新闻,讲得是香港一位66岁高龄的老妇人,没有任何背景,独自上书法院,要求对正在建设中的港澳珠大桥进行臭氧,二氧化碳以及悬浮微粒的环境评估,4月18日,香港高院竟然裁定香港环保署在2009年作出的环保报告无效,正在建设中的大桥竟然因此而停下,等待新的评估报告后再决定。看了这个报道后,我第一个反应可能是个假新闻,我们假的太多了,看多了,自然麻木了,我现在对食品安全中屡屡发生的造假事件已经没有兴趣了,虽然知道其深层原因在哪里,这那是吾辈关心与解决的。日久之心情也磨练得非常谈定,早晨亲自到老农哪里去买菜,与朋友在茶馆喝茶自带茶叶,饭店吃饭以蒸食与蔬菜为主。今天在新闻晨报上又看到这则新闻,并且还加了评论,我才知道这是真的,除了目瞪口呆以外,我再次仔细读了那条新闻,我平时自认为很少激动了,但今天读完这条新闻报道后,虽然没有感到而流泪,但内心的复杂与感慨的交织,是我撰写此文的动因。
首先,我的看法与媒体的评论不同,我并没有认为这位老妇有多么伟大与崇高,这是评论者的思维误区,老妇人可能看到大桥在建设前的程序缺陷,她本能感到应向有关部门提醒一下,就像我们看到马路边有堆垃圾没有及时清运,有碍市容,随手向环保部门打个电话那样简单。老人有足够的信心相信法院不会推诿忽悠,老人也许并不知道那座连接三地的跨世纪大桥究竟是谁投资的,老人也不需要知道,这与她的诉求是没有关系的,老人只知道要求法院复核环境署的环境评估报告是法院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法院应该尽责尽力去探查,老人更不会感到由此会给她个人带来任何压力与伤害,一切是那么自然,是那么随意。我敢断言,这则新闻放在民主完备,法制齐全的西方国家内不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那是每个公民都可以做的事,何来新闻价值,他们关心的可能是一个老母鸡生出一个鸭子来,会引起轰动的,或者谁改变人类的长寿基因更加会令他们心驰神往,激动不已。而我们今天的主流媒体用半个版面来报道此事,还特意加了评论,因为在大陆内地,人们就这件事太不可思议了,一个耄耋老人去阻止一座总价几百亿的大桥建设,这是新编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这怎么可能。在国人的眼光里,就是乡政府没按规划违规卖块土地,你去法院投诉,其结果是二者居其一,要么你被认为是脑子进水了,明天被赶出家门;要么法官来调查,被乡长训斥为:我们不卖土地,你们吃什么?我同时还敢断言:那位香港可爱的老妇人,如果她长期在内地居住,也就不会做这样的"荒唐"之事了,其内涵还需我言明吗?
其次,通过这件事,我对香港的司法机关充满敬意,他们一定知道,建设这座大桥的背景与分量;他们一定明白,如果裁定暂停大桥的建设,会顶上多大的压力;他们一定清楚,支持老妇人的谏言,会给大桥增加多少成本;他们一定掂量,此举会给香港政府多大的难看……他们可能都想到了,可能在内部也有过激烈的辩论与争论,但最后他们没有忘记,什么叫以事实为依据,所以才没有搞错,一个老妇的合理诉求与一座庞然大桥的孰轻孰重;法律的公平使他们懂得,大桥成本的上升与治国成本下降之关系;法院公允的裁定使天下之黎民感到,如此浩大工程因一件"小事"而延误,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任何的人与事能超越她,百姓才会有信心,社稷才能有希望,人类才会和谐,安全的繁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