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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调控与抢购食盐一样荒唐
2011-03-29 09:42:06这几天媒体都在报道关于房价调控目标的"大限"日期来临,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在3月31号以前确定新建住宅价格控制目标,目前上报的大概20%左右的城市,上涨的幅度都在八九不离十,名义上都很好听,与GDP挂钩,低于老百姓的名义工资的涨幅,近日大家都在等几个大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其实这里一点悬念也没有,而且房价调控的本身与限购等一系列政策在逻辑上是混乱的,在操作上与抢购食盐一样荒唐的。
当今房地产的问题可以分为两个大块,一块是理论命题,如土地财政的问题,房地产市场非均衡性发展问题,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模式研究等,另一块是实际问题,如公租房的资金如何筹集,土地供给的结构比例,控制房价是个典型的实际命题。这两大块内容在现实中是不能混淆的,否则会变得毫无意义,这简易的道理,至今我们一些学者不明白,把理论命题当做实际问题来做,如相当一部分的学者观点仍然认为,房价高的原因是土地财政问题,只要解决了土地财政,房价能大幅度下降,但关键是土地财政在短时间内是解决不了的,连张五常也认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是靠县际经济拉动的,如果谁能在土地财政存在的条件下,给出一个解决房地产一揽子问题的战略思路,这才叫真正的本事,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大学者,可惜我们一个人都没有。对当前的限购政策,我一直认为是决策者在考虑综合约束条件下,唯一能抑制房价的暂时性手段,我一直是举双手赞成的,(读者可以看我的文章,我从来不出尔反尔,人云亦云)而我们不少著名学者人物,一直对限购政策进行指责与抨击,但他们又拿不出治理房价的良方妙药。从逻辑思维看,如果限购政策在一定时间内是正确的,那么要各省市上报房价调控目标纯粹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在强制压缩需求的条件下,房价如果再上涨,只有一种情况能解释,就是有价无市。如果要各地上报房价调控的方法是对的,那么限购的政策有误,对吗?
再看一下各地上报的情况又如何呢,兰州上报房价涨幅不超10%,低于GDP的14%,昆明房价平均涨幅低于10%,。。。。这就更滑稽了,以下的理解都是对的。
一,GDP再高,与每个人的收入是不同步的,可以在不涨工资的情况下,房价有10%的上升空间。
二,在限购城市中,如果房价上涨3%,是否没有完成调控目标,还能上涨7%才算圆满?
三,平均房价不高于10%,意味着有部分房价可以突破20%的上涨空间,只要取样得当即可。
四,即使与工资增长挂钩,而且房价低于工资的增长,但房价2万元增长8%就是1600元平方米,90平方米就是14万4千元,而工资5000元增长10%也就500元,一年6000元,要24年才能拉平,你不感到无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