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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在阳光下“打黑”
2009-12-15 22:52:43“辨黑”律师李庄进局,重庆打黑渐入佳境。到底是“打黑”还是“黑打”,网上各路英雄大喷口水,让人晕菜。窃以为,“打黑”案件并非国家机密,不妨现场直播、让各路专家们电视上大打擂台。
居于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尊重,法庭通常是不允许现场直播的,所以,辛普森的世纪大案件也只能通过速写和文字、专家民意分析等方式“现场直播”的。但,在一个已习惯了“游街、公决”的国度里,真实的现场直播似乎就没那么多的障碍。何况,在犯罪嫌疑人认可、案情也不涉及其它公共利益或个人隐私的情况下,现场直播也未必不可。
庭审一旦现场直播、就可以在阳光下打黑,关心者就不会不明真相了。说不定,这种现场直播一经电视台发酵,还能拉动内需哈。
坦诚地说,如果导爹本人请律师,首先考虑的是这位律师在各方面的人脉关系如何,而不是首先考虑这位律师的水平如何,这是个无奈的潜规则。也因此,“吃得开”的律师,并非一定都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悲观点说,“常在河边走、往往湿了鞋”的律师也不少。好多年前听赵永库同志说“按目前的法律,把所有的处长一个个都枪毙,可能会有冤案错案;但如果隔一个枪毙一个,则一定有漏网的。”说完这话没多久,这位当时还是某市中院经济庭庭长的赵处长就涉案进去了。官界如此、律界如此,这大概就是“什么土壤长什么草”吧?!
也因此,李庄律师的屁股是否是干净的?咱实在是没有信心。但如果像央视和某些媒体所描述的“律师作假门”,又觉得相当的滑稽。且不说那些基本没有法律概念的文革词语是否有据,就凭法院尚未定案之前、媒体又咋能定性人家已经是“造假门”呢?!
既然上纲上线,就一定要经得起质疑。防止物件发霉,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统统拿出来晒!同样道理,想让人不陷于“打黑”还是“黑打”的晕菜,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现场直播
不过似乎不太可能,现在的社会好像黑暗面太多,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也不可能让他们的那些丑事在阳光下曝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