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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和楼盘,姓何的嫁给了姓郑的
2011-10-31 08:53:18
以前有个相声说的是封建社会妇随夫姓的笑话,说如果姓洪的嫁给了姓西的就叫西红氏(西红柿),而姓步的嫁给了姓全的,那就是全步氏(全不是),未有一个姓何的嫁给了姓郑的,这叫郑何氏(正合适)。 今天我们看到明星和楼盘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多,那么对于双方而言这种合作是建立在金钱基础上固然没错,但是不是金钱是唯一的标准呢? 答案是否定的。
即使是再不讲究的甲方,在选择明星代言、活动、表演的时候还知道以“是否当红为标准”,但明星在选择以上活动的甲方时候,更需要考量这个项目的代言是不是“正合适”自己的事业、发展和口碑。
之前我们看到在保健品、药品、食品等代言方面,那些德艺双馨们都一个个地颜面扫地,今天重提这个明星和楼盘的问题,或许可以给予明星和楼盘双方在未来选择中有所思考。
就上海而言,我们张嘴就来的明星和楼盘合作桥段有以下几个:
远的有梁朝伟代言世贸滨江花园,巩俐代言济南路八号;近的有陈道明代言中星美华村、刘嘉玲代言苏州某中式别墅,等等。
可以说,代言是明星和楼盘最直接的一种合作方式,即明星提供肖像权,开发商利用明星的当红知名度来为楼盘形象确定载体,当然如今比较流行的明星到楼盘活动现场表演、站台,那又是更CHEAP的一种“三分钟相爱表情”,暂且不提。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确切说是随着对于地产项目的营销认知逐渐深入,我们开始看到了明星和楼盘之间有了多维化的合作方式,比如最近比较特别是有,万通台北项目,选择大导演侯孝贤为其拍摄项目宣传片;而本埠的长泰西郊花园,选择上海的歌唱家宋怀强为其解读项目。
用企划的眼光来看,这两种做法都可圈可点:
台北万通项目作为大陆商人在台湾开发的第一个项目,其针对的客户自然来自大陆,那么在营销层面自然有了“营销台湾在前,营销项目在后”的理念,这样那部艺术味道十足的项目宣传片就顺其自然被我们所接受,尽管他所表现的侧重点几乎和所有项目的宣传桥段都有所不同;
本埠的长泰西郊花园,推广定位是新海派别墅,选择了宋怀强这个资深帅锅来像讲述一部音乐剧一样讲述一个项目,尽管或许会背负明星价格兑现的说法,但不可否认,宋怀强骨子里的气质符合“新海派”的定义,这已经是超越是不是小资的简单问题了;
再说回去,07年的时候,我服务上海的【新闻晨报地产星空】,当时我策划了一个名叫“超级买家”的活动,即邀请几位资深看房百姓随着一位Leader一同走进上海的诸多项目予以点评和推荐,当时这个Leader的人选最终选择了【杨乃武和小白菜】里面的男主角孙启新,也是考虑到他的“好男人、老男人、精明男人”等多重定义。
其实拿以上三个举例,无非想表达2个观点:
第一,楼盘找明星的合作方式不止一种,不要拘泥于复制代言;
第二,楼盘找明星一定要考虑是否“正合适”,这已经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值不值和对不对的问题了。
同样是代言,当年巩俐小姐代言济南路八号的时候,我个人认为是甲方的失误,因为之前巩俐已经受邀在松江新城某刚需楼盘中代言,据说是甲方老板和巩俐私交甚好,那么在此背景下济南路八号再行选择巩俐,就需要考虑两个项目的重复已经更重要的定位落差问题,松江新城的刚需项目和新天地的豪宅项目传承一个代言人,本身就值得商榷。
站在巩俐的角度,代言松江新城那个项目是错误的,因为她要兼顾自己的国际影星风范;但站在济南路八号的角度,在明知巩俐已经代言某郊环项目的前提下还照着新天地的豪宅依样画葫芦,那么他们自己的钱就花的有点不慎重。
当然,市场一飞冲天使得这种大条也收获了满意的回报。
今天,我的手边在操作中凯城市之光在徐汇的项目,而我们的竞争对手之一中星美华村已经选择了中国最儒雅的陈道明代言,来烘托其Slogen那句“一直是名流的家”,我们作何对策?
我曾建议选择姚明。理由很简单——
今天的姚明,已经不是一个篮球人的定位,而是一个体育人;
今天的姚明,已经不是一个中国人的定位,而是一个世界人;
今天的姚明,已经不是一个明星,而是一个大使!
对手已经选择了国内的一线中一线陈道明,我们只能放弃影视界而需要在包容性更强、气场更强大、涉及领域更庞大的空间去寻找和建议。
明星和楼盘,表面看起来这种合作是各有所需的彼此得利,但如果选择不当,也不排除重复食品药品保健品领域那些个德艺双馨们纷纷落马灰头土脸的前车之鉴。
一句话,不选最贵的,要选最对的。
这就是用营销语言诠释了那个“姓何的嫁给了姓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