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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每一步,敬请谨慎!
2010-12-31 17:05:51中国楼市,命运多舛,虽历经调控,仍顽强不息,随着新年的第一响钟声进入2011年。
2010年,是中国房地产行业有史以来最大的调控年。自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一个重要看点是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40%,调控政策便一发不可收拾,至4月14日,国务院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推出“新国四条”,其中罕见又属严厉的便是对贷款购置二套房的家庭,贷款首付不得低于5%,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并限定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对楼市而言,堪称重剑祭出,显示出政府遏制房价上涨的决心。仅仅三天之后,国务院又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被业内称之为“新国十条”,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强调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过快上涨的房价,暂停三套房贷,加大对炒房的打击力度,至此,号称十年来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袭向市场。似乎也就是一夜之间,市场反映之强烈也为楼市历史之罕见,浓重的观望气氛也迅速笼罩市场,茫然中似乎楼市前景堪忧。
2010年9月29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的“一刀切”政策,相比国十条更加强硬。之后,房贷七折优惠利率取消,全国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除了中央及各部门的宏观调控政策,各地政府为配合国务院也竞相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而“限购令”便是一个典型的地方调控政策,由深圳率先出台、首开先河,随后又有北上广等10余个城市出台“限购令”。
限购令的出台,引发了业界及法律界的最大质疑,限购令带来最大的诟病,就是以行政手段取代法律原则,强行叫停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交易,明显存在公权侵犯私权之嫌。事实上,限购令并没有帮上调控的忙,因为在出台限购令的城市,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随之而来的是引发无谓和无数的经济和法律纠纷,为购房人带来风险,围绕限购令的质疑声不绝于耳。
随着历史的年轮翻开新的一页,限购令或将退出楼市的舞台。限购令之所以没有生命力,市场现实证明,限购既没有遏制住房价的上涨,也没有阻止住刚需的购房热情,更没有遏制住地价的继续飙升。
限购令,从2010年9月29日到11月10日,共有16个一、二线城市出台此项政策,曾经被认为是楼市的风向标、遏制高房价的转折点、一道打击投资投机的“杀手锏”,但是,限购令“行政干预市场”的质疑从未停止过,更由于各地限购令参差不齐,颇多法律漏洞,而最大的讽刺是即使是在限购令政策之下,那些出台限购令的城市一手商品房销售依旧热情高涨,更没有对房价下降起到任何作用,相反,加大和造成市场的恐慌心理,由于限购,大户型和中高端商品房热销,限购令的诟病可想而知。
在楼市又逢量升价涨的事实之下,限购令也已被事实证明是“废纸一张”,既然如此,又有什么还有保留的必要。有些城市的限购令,令地方政府骑虎难下,留也不是、舍也不是,可见,调控绝非儿戏,一个草率所引起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限购令的留与舍,其实已不重要,但是,不得不说一声,调控每一步,谨慎最重要,特别是地方对中央调控政策的理解,要以诚为本,急火攻心、拍脑袋的结果是要付代价的。2011年,将是调控继续和房价仍然上升的博弈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