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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酝酿私募发行企业债
2010-11-01 07:55:432010年10月30日经济观察报报道:发改委酝酿私募发行企业债;看来:
1. 我国金融创新在加快。
2. 私募企业债可能还是要发改委审核
3. 房地产企业不知是否有私募企业债方面的限定
以下是全文:
就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酝酿私募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同时,企业债发行的主管机构——国家发改委也在摩拳擦掌。
本报获悉,发改委目前已经正式启动了《企业债的私募发行指引》的调研与起草工作。
“目前发改委对私募发行企业债的热情很高”。有接近发改委人士表示。
分析人士指出,发改委草拟的私募指引一旦成行,将会成功帮助企业突破发债不高于40%净资产的上限,这将给目前诸多发债额度已经迫近红线的大型央企和地方国企提供新的大规模融资出口。
企业债私募
上述接近发改委人士告诉记者,发改委制定的企业债私募指引在框架上借鉴了对非金融企业私募工具业务指引的体例。
企业在私募发行企业债之前需要与定向投资人签署“私募发行协议”,之后还需要开设专门的托管账户。
而企业的信息披露只对私募定向投资人,不对公众,相关披露安排在“私募发行协议”中约定。
“实际上,所谓的”私募发行协议“就类似于公开发行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不过只限于承销商和几个合格投资者之间流传,范围非常小。”一位商业银行资金部人士称。
不过,和私募发行的短融、中票不同的是,私募发行的企业债很可能依然延续了企业债的审批制度,企业需要向发改委申报发债的申请,由发改委来最后审核。
与公募发行的企业债相比,私募发行企业债一个重要的优势在于发行规模可以突破40%净资产的上限。
根据现行《证券法》规定,企业公开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而私募发行企业债一旦成行,那么企业通过企业债募集资金的空间将被打开。
中债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共发行企业债115次,发行量为2525.13亿,9月发行14次,发行量595亿,但中央企业债券就占450亿。
与之对应的短期融资券,同期9个月的发行量却为5628.35亿,中票为4273亿。二者简单相加为9901.35亿,是企业债发行规模的3.92倍。
“短融和中票的发行比企业债发行更加市场化,融资能力也更强。然而,如果发改委推出的私募企业债,由于其发债主体主要是大型央企和地方国企,届时,私募企业债的发债规模极有可能会出现数量极的增长。”接近发改委人士称。
阻力重重
尽管发改委热心推动私募发行企业债的工作,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该指引从酝酿到出台可能尚需时日。
一个信号是,原本定于10月份启动试点的私募债券恐难成行。
一位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人士透露,一切准备就绪,但考虑诸多风险因素,新债券工具还需得到最高决策层的批准,尚无具体日程表。
有消息人士称,原因或在于对债券融资上限40%的界定,还需进行最终风险认证与协商,估计有望于11月实施《指引》。
而私募企业债理论上则是在此之后实施。
有业内人士指出,企业债的募资主体都是大型央企和地方支柱企业,信用等级高,因此风险较小,不排除先抢跑短融和中票的可能性。而且,现在不少地方国企的现金流并不充裕,发债也达到上限了,急需拓展融资渠道。
不过,也有商业银行人士指出,急推私募债券的最大理由之一是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可试点企业圈定信用评级高的央企,显然又会不同程度地排诉中小企业。
尽管如此,最近政策层的表态已经传达出一些微妙的信号。
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徐林司长的表态颇耐人寻味。他说,债券市场的发展不同程度地受到“利率不够市场化、信用体系不完善、对投资人过度监管、债券市场分割、监管规则不统一、现行法律法规过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就在上个月,央行行长周小川还表示,要通过丰富利率政策来推动直接融资比例。他表示,当央行的利率不是一个单一的政策利率,而是一组利率,那么这组利率就有可能鼓励直接融资。比如对大企业发行公司债或企业债,利率是自由的,没有下限,但对银行贷款利率则设有下限,这样就会使大企业更多地选择发行债券融资,而银行则会更多关注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