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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不认贷”动了谁的奶酪?
2010-05-04 09:40:14二套房认定一波三折,说明有关部门自己疑虑重重、举棋不定,二套房认定本意是要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但是,一旦剑走偏锋,误伤的便是千百万计的民生住房需求。在2010年4月21日,银监会相关领导表态,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包括本人、配偶及子女。至此,二套房认定尘埃落定。这个“认房不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使政策的公平性受到了严重质疑。
十分短暂的时间,十分迫切的心情,相关政府部门便将二套房认定标准从“以银行信贷记录为凭”改为“以借款人实际持有房屋数量为准”的重大改变。无论有没有贷款,任何人只要目前居住着一套房子,再欲贷款买房就被视为购买二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差别化房贷政策执行中最关键要解决的问题,银行祈求一个统一的操作尺度,银监会对“认房不认贷”的二套房标准,相信各主要商业银行将陆续按此新规操作二套房贷。一个无可争辩而又必须执行的事实,将致使房地产市场中改善型需求的刚性客户也受到株连,“认房不认贷”的打击面涉及之广为接下来的楼市增加变数。
新政对抑制楼市高房价意义重大,其出手之重几乎形成了一个极端,然而、“认房不认贷”的认定执行标准,似乎又从一个极端陷入到了另一个极端。中国的老百姓为何总是命运多舜,降低房价、打击投机本已皆大欢喜,难道“认房不认贷”是抑制过高房价的关键?事实上,改观现有土地招拍挂制度,减少房地产开发环节的无关税收,整顿各地政府的房地产GDP攀比之风,远比“认房不认贷”要来得更加重要,更为迫切。
“认房不认贷”,的确对打击投资和投机性购房有实质性抑制,但同样意味着,只要借款人手中有住房,申请房贷时就不能享受首套房的待遇,必须承受更高的首付和利率水平,对照目前以银行贷款记录认定的二套房贷政策,已被业内认为是“根本性的颠覆“,也明确了住房资源的配置导向。
“认房不认贷”,公平性的失缺是比较严重的,一是有房概念,无论面积多大,再买也算二套房;二是即使首套房没贷款或已还清贷款,再买也算二套房;三是要想改善,首套房必须售出,再次购房可视作无房户,但前提要排除投机购房的情况,并要出具房管部门、居委会、单位证明,至于你买卖房子前后的时间过度,可以租房或者睡大马路。“认房不认贷”在打击投资投机购房的同时,也打击了公众购房群体。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走到今天,大概还没有真正的进入市场化运作,相当部分的政策,经常“朝令夕改“,太多的随意性,用官商意志、行政手段来人为地整肃市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恐怕永无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