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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声低俗
2010-01-22 15:26:25印象中,反低俗运动,似乎很严肃地从“很黄很暴力”开始,又似乎很戏剧地在“很傻很天真”落下帷幕。
但其实并不然,反低俗运动并没有在“很傻很天真”中落下帷幕,而是全方位的、立体式的,严肃的进行着,尽管依然带着戏剧性。这不,唱什么歌、发什么短信,都要过滤、都要反低俗了。
上海移动第一个出台“如果xx就xx”的规定,有人说,上海是老大、啥事总得带个头嘛;有人说,上海有好多敢为天下先的光荣传统,如《评《评《评海瑞罢官》》》或“石一哥”等等;有人说,这是彻头彻尾的法盲......
说上海移动是法盲的人,何曾不是法痴呢?!因为,他们多数会搬出《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是呀,《宪法》的确很完美,但它却保护不了曾经也是大股东的刘卫黄,何况芸芸众生呢!再说,【有罪推定】的惯性,只有再发酵、从来就没有结束过。享受【无罪推定】的,历来只是一小撮。
为了防止自己低俗,所以要认真学习。但低俗不是法律概念,所以在法律堆里找不到。但作为一个运动,总该有些条条框框吧。搜了一下,目前,有13个方面的低俗内容,被政府部门明确为“黄段子”整治范围。具体为:
1.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者污辱性的内容;
2.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
3.对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
4.对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盖物的内容;
5.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
6.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漏点等内容;
7.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
8.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低俗小说,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段;
9.一夜情、换妻、SM等不正当交友信息;
10.情色动漫;
11.宣扬血腥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等内容;
12.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13.未经他人允许或利用“人肉搜索”恶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
前十条,基本是性、色,第十一条是暴力血腥,第十二条也是性(本意绝非打假),第十三条是人肉搜索,简言之,【十三大低俗】就是禁性、禁暴、不许人肉搜索。
抛开儿童不宜(俺一直是色情等级划分的支持者),成年人的正常夫妻恩爱、达人们的二奶小三、满街的桑拿发廊等,基本上,普遍的性、随手可得的性,大家都在做、但都不能说,起一个穆斯林的名称叫“摸得做得说不得”,哈哈,原来只知道“闷声发大财”,看来要多了“闷声低俗”、“闷声做爱”了。
俺以后一定不会再唱“掀起你的盖头来”了,因为,红盖头一掀、傻瓜都能知道,下一步就是低俗。以后,敬酒的时候,俺再也不说“早生贵子”了,至于“祝性生活愉快”之类的诳语更是要不得了,O(∩_∩)O~
当然,俺以后也不会再唱“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之类的血腥暴力了(重庆的红歌会能否持续?),也会坦诚告诉孩子们,他们脖子上的红领巾,只是用染料染的,老师们说用谁谁谁的啥啥染成的,是骗人的。
禁止人肉搜索,先前只是个别地方(好像是徐州),现在举国了。有人说,这才是【十三大低俗】的核心,俺不得而知,只知道,又进入一个禁声色的轮回了,《红楼梦》或许又要重新盖上【内部交流、仅供批判】的字样了。
图注:这是美好的想象。
图注:这或许是我们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