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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大时代
2009-12-31 12:54:49小人物 大时代
——写在新千年第一个十年之末
那天坐在清晨拥挤的地铁上,一位怀抱小孩的妇女艰难的挤到我面前,“让不让呢?”在我犹豫的一瞬间傍边一个女孩站了起来,“来,坐这里吧,我还有两站路就下了。”
按理说,作为一大老爷们我很该惭愧一下,抱歉,没有,真的一点都没有,为什么没有,理由有二:第一,那位妇女同志已经坐下,问题解决了,至于是不是我解决的并不重要;第二,那个女孩还有两站就到了,可我还有十站,理应她让而不是我,犯不着为抢占道德制高点去遭那份罪。
相信,这两个理由都很雷人,肯定会有人被我雷愤了,作为一个受党和人民培养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尤其是作为一个生活在一个新千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的中国公民,我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不仅不符合官方公布的公民标准,如果进一步上纲上线的话,甚至于不符合“道德情操”这样人类的属性。但我只是小人物,左右小人物行动的因素第一位永远是利己性,而非被我们颂扬了千年的利他性,哪怕是一个生活在伟大时代的小人物,这一点也同样不会改变。
我承认,在新千年的第一个十年,的确是一个令人兴奋的伟大时代,在这十年中,我们遭遇了太多的意想不到:
想不到中国的经济发展得这么快,已经是世界第三了;
想不到在最近的一场金融危急中,从原先“负责任的大国”的地位一跃而成了“世界的救世主”;
想不到在我们的国际政治地位提升得这么快,在哥本哈根中国总理居然敢公开不鸟美国总统;
……
而在这么多“想不到”的背后,无不若隐若现的闪烁着一个身影——房地产。
但也正是这个身影,在成为这个伟大时代强有力的推手和注脚,并给予有幸生活在大时代下无数小人物莫名兴奋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另一种使其颇为沮丧地意想不到:
想不到中国房价涨得这么快;
想不到当中国房奴这么痛苦;
想不到房价将政府、开发商和民众之间的矛盾被激化得这么强烈;
……
对于小人物们而言,幸福的指数并不直接取决于生活在哪个时代,相反,当其个人的利益无法得到时代的认可与保障,或者说时代的发展是建立在对小人物利益性的压抑甚至是伤害上,那么,不管这个时代多么伟大多么令人兴奋,但它依然无法摆脱“不稳定、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魔咒,等待着这个时代的不是从伟大走向伟大,而是从伟大走向更没落。
我们并不否定新千年第一个十年的伟大意义,甚至于我们对于“朱门酒肉臭”式的产能过剩都给予一定程度的积极肯定,但我们更希望在下一个十年,我们在不断肯定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同时,更是对于个体利益给予更多的人文式关注,用极大的热情和善意去宣扬被无数前辈们批判了无数遍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狡诈性”。
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成为一个大时代里幸福的小人物,这是我们对第一个十年的结语,也是对下一个十年的期许。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14:00在上海中山北路2088号4楼拍卖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开通网络同步竞价)【】中为保证金额(元)。
一、 拍卖标的:上海市湖南路565弄“兰庭”8号801室住宅建面380.14㎡;另带地下车位两个,建面各为54.15㎡【400万】;
二、 竞买看样:即日起凭身份证至本司开具预约看样单。
第一次看房时间安排在2011年10月28日下午2点,有意竞买者可直接去实地看房
三、 咨询电话: 08:30-11:30 12:30-17:00, 62039812-800、32031293、52913611。
四、 注意事项:竞买者须于拍卖日前一日凭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并交付保证金,用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在办理登记前到账;网上竞买人另需办理网上注册、签署网络竞价文件;一个号牌仅可竞买一个标的并限两人入场;房产标的的合法承租人在同等竞买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不参与竞买登记,则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 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000号13层 邮编:200063 邮箱:br@ciac.cn 网址:www.ciac.cn(上海地铁三、四号线镇坪路站下车即到)
六、 拍卖原因:上海市湖南路565弄8号楼801室房屋产权人因借贷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以拍卖形式将业主所拥有的住宅进行拍卖变现,所得拍卖价款用以清偿业主的债务.
由于是司法强制拍卖,若第一次拍卖不成交,法院将降价拍卖(一般每次拍卖降价不超过前次拍卖底价的20%)。
该房屋在2011年10月14日已经进行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3500万,但流拍;11月8日将进行第二次拍卖。
七、司法拍卖中的住宅标的是否受限购令影响?
房地产交易中心答复,司法拍卖不受限购令影响,最终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后,法院将解除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查封,注销原业主的房地产登记信息,向买受人出具民事执行裁定书,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处出具协助执助通知书,将拍卖标的房屋登记于买受人名下。
司法拍卖中的住宅交易过户,是凭法院出具的法院文书进行交易过户,是区别于买方从开发商购一手商品住宅(执行限购令),也区别于从房产中介或个人购进二手住宅(执行限购令)。
八、司法拍卖中的住宅标的是受须作房产税征免认定?
必须作房产税征免认定,房产税认定流程与其他商品住房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九、 上、下家的税费是多少,应由谁来承担?
上下家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据此,买家只需要承担契税及交易手续费
十、 下家除承担拍卖价款和下家税费外,还应承担其余哪些费用。
下家除承担拍卖价款外,还应承担支付给拍卖公司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执行最高法院标准。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
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
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十一、 该房屋介绍:兰庭所处的兴国路湖南路、毗邻繁华热闹的淮海路、徐家汇、是上海市中心闹中取静的优越区位、同时也是上海传统的高档住宅区。周围环绕兴国宾馆、湖南别墅、永福别墅、丁香花园、丁香别墅等著名的老洋房、充满着浓郁的法国风情。珍贵的地理位置、馥郁人文沉淀、是国际友人、海外华侨、政界要人所珍爱的高贵区域。
十二、司法拍卖房屋的优势:
一、司法拍卖房屋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成交价;
二、 本次属司法拍卖,凭法律文书过户,不限购(上海户籍拥有2套及以上住宅的,非上海户籍拥有1套及以上的住宅的家庭均可购买)
“这是我们对第一个十年的结语,也是对下一个十年的期许”
喜欢这句话的
也难得赵老师说出这样温暖而感人的总结语
2009,晚安,再见
2010,早安,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