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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分户验收(一户一验)制度的猜想
2009-10-22 12:19:58对分户验收(一户一验)制度的猜想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作为支柱产业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正朝向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大道”前进。那种依靠前店后坊、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必将会被新的管理模式所取代,新的管理模式将要求我们不断摸索,不断完善。
“分户验收”(俗称:“一房一验”)就是一个很值得迫切探索的问题之一。就此问题,笔者谈谈点心得,与同仁共同交流。
一、中国建设监理的由来
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得不谈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来。
在我国建设监理制度的出现是在80年代中后期,最早应用这一制度的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按照贷款的要求,该工程在“鲁布革工程管理局”内划出了一个专司建设监理职能“工程师机构。该机构由工程师代表、驻地工程师和若干名检查员组成,按国际合同管理方式,代表业主对该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综合监督管理。其后,我国许多利用外资、外贷建设的工程项目,都按照建设监理这以国际惯例组织建设。同时带动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管理逐渐地与国际接轨。(资料来源:都一明何万钟主编《建设监理概论》地震出版社,1993;苏振民编《建设监理问答》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1988年7月,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从此中国大陆开始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和执行规范。
二、建设竣工验收制度的变迁
我国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从“查验制”向“备案制”转化是2000年4月7日建设部令第78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日开始执行的。从计划体制下的“查验制”到中国特色的市场化的“备案制”直至今日全国在探索、热议的“分户验收”(一户一验)是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管理,逐步实现国际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必然。
目前业内探索“分户验收”的路径,只不过是在“备案制”基础上的一种改良和细化。说它是改良是因为,验收的主体仍然是开发企业,“核准”部门仍然是政府职能机构“质监站”,“入住许可”仍然是政府职能机构“住发局”;所谓“细化”仍是在开发企业牵头联同规划、住宅、设计、监理、建筑施工、等按(建筑)栋号(或建筑单元)抽查验收,细分为按户验收。我们将它称之为“被动改良”。
“被动改良”不是上策,没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欲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笔者以为:
一、改革现有的建设监理体制
所谓建设监理体制在理论上有三个分面的内容:
1、对投资结构和项目决策的监理;
2、对建设市场(或工程市场)的监理;
3、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理。
我们常常对工程建设实施中的质量监理关注的太多,而忽视对投资结构、项目决策、建设市场的监理。这尤像我们只关注“江之尾污染”而不太关注“江之源污染”一样荒唐。这与我们建国以来的建设发展有关。
建国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活动,基本上是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己组织进行的,也就是所谓自筹、自建、自管。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既要自己负责编制计划任务书、选择建设地点、(报计划、政府划拨地块)、编制设计文件等前期工作,还要直接承担材料、设备筹措、管理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等一系列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这种大包大揽似的建设管理模式一直延续到九十年代末。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