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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咏敏:高晓松醉驾的另一类解读

2011-05-12 16:41:39

  高晓松在北京因醉后驾车产生车祸,被警方刑拘,媒体对此连篇累牍进行报道,更有不少评论家发表不少高见,其中大部分人对高晓松的醉驾而产生的车祸表示惋惜,当然也有人在挖苦高晓松的,如有人批评高晓松:在药家鑫事件中,高晓松曾谴责药家鑫是一个连生命都漠视的人,他会热爱音乐吗?现在这句话不也正好印证在高晓松身上吗?其实,人都有弱点的,娱乐界圈内人弱点尤甚,不必以此来调侃高晓松。但有些"高人"对高晓松事件的评论,看后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不知所云。有人写道:高晓松作为一个有知名度的音乐界名人,对高晓松的处理结果,直接关系我国的司法公正性,老百姓的眼睛在关注着。呜呼,高晓松有如此伟大吗?如果对高晓松一个醉驾事件的判决就能体现司法的公正性,那高晓松得知一定会说:今日中国司法之公正,愿从晓松以身试之。高晓松岂不成了当今的"谭嗣同"?你不感到荒唐吗?

  高晓松的醉驾发生车祸,本来是一个极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因高晓松是颇有知名的音乐人,媒体的娱乐版报道一下无可非议,国外私人独立媒体对娱乐界也常有花边新闻,让喜欢高晓松的人去喜怒哀乐,高晓松的粉丝也可去北京安慰他,高晓松的发烧友可以办一个高晓松专辑演唱会。我们的主流媒体在报道高晓松事件上,其观念是陈旧与滞后的。有媒体以"名人醉驾第一人"来报道高晓松,那么请问在高晓松之前的"贱人"醉驾第一人是谁?我们常说现在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但观念上的"贫富差距"比物质上的更加可怕,更加难以消除。媒体作为思想与观念的引领者,在具体的事件报道中理应体现思维的超前性,逻辑的缜密性。高晓松的醉驾事件,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新闻价值,只是媒体误入一个思维陷阱,高晓松是名人,加上是醉驾入刑的开始,你感到有新闻可挖,但社会新闻的价值观就判断错了,这正是我们社会的不正常之处,就像食品安全问题几乎都是媒体发现的,直至事发,有关部门还浑然不知,这正常吗?我记得时任美国总统尼克松之女,一次也是交通违章,被巡警罚款,当时没有一个媒体作为新闻报道,总统之女,其庙堂之高,远在你晓松之上,但一旦违法,皇子与庶民同罪,她更不会与警察说,我的爸爸是总统。

  再换个角度看,高晓松事件还有推动社会进步的另一面,我们暂且不论高晓松会判刑几个月,按以前一个人被判刑事后的推断,高晓松出来后会影响他的工作前程与社会影响,在收视率较高的达人秀节目,高晓松还是一个颇受人欢迎的评委,如果高晓松出来后,他犯的错误已经得到处罚,我们不计其前嫌,以其水平而论高低,该当评委资格的还谋其政,这倒是一个观念上的变革,社会的进步,而不是象前面媒体所言,用高晓松事件来衡量司法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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