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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需要反省的不仅仅是楼市主体!
2011-03-01 13:44:45
住房问题:需要反省的不仅仅是楼市主体!
房价高企,中等收入买房者的负担加重,低等收入者干脆买不起,高收入者得以独享优良的社会资源.占人数比例大头的中低收入者觉得高房价太可恶,于是人人口诛笔伐.
房价高只是显现出一种不合理的市场现象,但追溯其原因,必然关乎到责任主体.责任主体有那些:追求高利润的开发商被打的板子最重;卖地为生哄抬地价的地方政府在分享房地产红利的同时也一定会被认定为抬高房价的元凶;投资客投机客则被公推为罪大恶极的始作俑者;购大房的购豪宅有钱的购房者也被指责为挤占资源;金融机构放贷无度,外地人买房,媒体炒作,学者无良,中介鱼利,消费者不理性,原材料上涨,通货膨胀等等都是助推房价的原因.
这么多责任主体在挡子弹,管理层似乎能够置身事外来做审判员.其实,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实行分税之以后,地方政府的税源与承担的财政负担不匹配,因而逼出了土地财政;偏重GDP的政绩指标标考核助推了土地财政;对于发生在房地产行业的问题失察与治理不及时,导致问题成堆,积重难返;调控政策治标不治本,变化太大,不是过松就是过紧,老是在两极间游走,对市场规律缺少敬畏之心;住房结构发生问题不是商品房太多了,而是保障房发展滞后,本属于保障房的消费群勉为其难地涌入商品房市场,导致需求加大,供给不足,使卖方市场长期存在,这也是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目标太大,承诺太多,兑现太低,使老百姓对调空失去信心;政策滞后老是被问题与舆论赶着走......
对于住房问题的解决,要有整体的结构式思维,要为政策的延续留有余地.因此,需要反省的不仅仅是楼市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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