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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限购不要成为变相的歧视
2011-02-14 13:49:41一轮紧似一轮的楼市调控,基本上都围绕着“降房价”这个敏感的话题,良药固然“可口”,但其引起的一系列副作用也决不可小觑。
限购、限贷、禁购、首套房取消利率优惠、二套房首付60%、房产税等,调控警戒级别全面提升,市场或正在重新蔓延观望情绪。但是,去年以来,商品房供需结构矛盾并未真正缓和,因而,短期内,一、二线城市房价仍未见明显下降。但是,在调控的步步紧逼之下,房地产的投资性需求正明显萎缩,这种状况,原本对刚需购房者而言,可谓一大利好。但事实上,由于调控的政策重叠,误伤和变相误伤也正在加剧。
城市户籍藩篱,原本就是一个“沉痛”的话题,而在调控的一些相关政策影响下,使这个藩篱变得愈发严重起来了。改革开放30余年来,城市户籍藩篱问题就从未有实质性地得到过解决,而楼市调控所反映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让本已饱受城市户籍藩篱之苦的民生再度受伤,包括限购、限贷、房产税等,特别是限购,对那些非当地城市户籍的刚需购房者来讲,限购或许已在无形之中形成一种歧视行为。
严厉的住房限购政策,不要说本已逐渐走向市场化的房地产市场化已事实上的倒退,重回计划经济年代,一部分做法已然凌驾于宪法之上,剥夺刚需购房者正常的购房和消费权利,背离市场化游戏法则。住房限购再度人为地缩小民生的投资渠道,而且在严重的通胀压力之下,使老百姓本已十分可怜的持有被强迫“被贬值”,在增加刚需购房者成本的同时,城市外来人口在受到住房限购等的“剥夺”之下,不得不面临另一个极为棘手的问题,就是限购及房产税政策明显推高生活成本,大量的非城市户籍人口,租房居住是必须的,政策的叠加,必将加剧城市房租的飙升,同时,也加剧了民生矛盾。
“新国八条”之后,各地政府正纷纷酝酿地方版调控细则,据传国务院已于2011年2月13日对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作出具体部署,对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细则,多家媒体报道,在新一轮调控“高压”之下,限购将扩大至72个城市之多,或有可能覆盖全国。
限购令的全面铺开,究竟是不是调控的“尚方宝剑”?从目前一、二线及各大中城市商品房交易情况来看,虽销量有所下降,但房价未实质性下降。限购令的目的是打击投资投机,将炒房者挤出市场,但事实上存在的商品供需结构矛盾,使楼市仍然蕴含着巨大的刚性购房需求,各城市人口仍然有增无减,或许限购令会在短期内抑止住房价上涨的势头,但是,只要土地价格仍然上涨,建房成本上涨,房价又岂会下跌?
一个值得令人注意的问题是,限购令是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缓解房价上涨压力,而并没有说要降房价,限购令所存在的暧昧之处,其实更令地方政府左右为难。限购令已欲扩张至72个城市,基本具有代表性,限购令“全国山河一片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有相关权威部门调查指出,有60%以上的中国家庭,仍把购置房产作为第一投资或置业选择,限购若有时日,那么,市场的反弹将是无情的。限购等政策的调控,民生所希冀的是真正降低购房成本,不要让有限的资金贬值,要体现更多的公平、公正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