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文
房产税“裸奔”竟然可以不顾尊严
2011-01-28 11:03:082011年1月27日,俗称农历小年,本稀松平常,但这次且不一样,因为它将被载入史册,并留下难忘的记忆,因为中国开始征收房产税了。
房产税,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自2010年中央对楼市的调控以来,便未有停息。当然,政府如若要开征、想收税,又有谁能挡得住,尽管从法理上来说,有待商榷,也有法律专家指出,强推房产税是置宪法尊严于不顾。质疑归质疑,沪渝两地房产税试点话题依然在质疑声中“纷争四起”。
2011年1月27日,全国笼罩在一片冰寒之中,入夜的上海,更是淫雨霏霏,新旧年轮的交替并没有显示出节庆的气氛。而在白天的楼市,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且熙熙攘攘,似乎已经悟出点什么,毕竟,随着房产税预期的加剧,涉及到购房人的切身利益。从市场的总体感来说,房产税是“忧”大于“喜欢”。尽管临近新年,阴冷气温之下的夜晚,马路上行人稀少,原本万籁俱静,而当时钟的刻度停留在20点之时,CCTV新闻、上海台、重庆台同时播出沪渝两地房产税试点落地,宣布翌日开征房产税。顷刻,在国内楼市激起巨大反响。沪渝房产税出台速度,并且以“夜袭”的方式使原本还令人百般猜测的房产税显现“煞机”,也让诸多业内外人士大跌眼镜。不多几日,重庆两会谈及房产税,还只是纳入“十二五”规划,上海以为房产税一切恭候中央指令,沪渝两地房产税变脸术的隐蔽真真的“蒙蔽”了一大批。
上海市政府关于《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基本精神是“不计前嫌,实时征收”。2011年1月28日起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实施征收,税率暂定0.6%。上海开征房产税,重在意义,而非形式,最大的看点恐怕还是对存量房网开一面,相对较低的税率为上海楼市留有余地。人们不乐意,但还是开征了。上海版房产税,或许还有诸多令人无法理喻的“苦衷”,在开征房产税上,地方政府并非“左右逢源”,除了中央指令以外,有形或无形的大小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银行和房产商及政府的利益博弈是长期存在的。
相比上海版房产税,重庆版房产税或许对当地楼市的影响更为巨大。按照细则,重庆房产税开征对象为:一、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二、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三、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沪渝两地房产税的开征,剑指楼市投资投机的需求,是毫无疑问的,也显示出政府意欲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决心。但是,就征收对象而言,这“一梭子”出去,难免伤及无辜,楼市后来居上者明显受到不公待遇,诸如上海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也要开征,仍然打上“户籍藩篱”的深深印记,既然上海不仅是中国的上海,更是世界的上海,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房产税上且沦为“二等公民”,事实上,上海的发展,与姑且在这里称之为“二等公民”的本市居民已密不可分。尽管重庆的楼市与上海楼市有巨大差距和区别,但在房产税开征上显然比上海“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论存量增量的独幢商品住宅(基本以别墅为对象),个人新购高档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高二倍的房子要从严征税,而且无户籍无工作的个人以及企业买房,二套及以上,普通房也征税。重庆房产税版本或将投资者基本“赶尽杀绝”,但由于重庆高端住宅比例不是很高,以目前中低端住房为主的楼市环境,房产税开征恐不会致使重庆房价大幅下降。
房产税开征了,民生仍然希冀能够实际一点,让楼市房价能有一个合理水准。沪渝两地房产税试点更有待于市场的检验,无论如何,房产税的试点或将来推广,在调控楼市的同时,也要于法于理有根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