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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为何不愿建保障房
2010-09-28 20:46:01据悉,目前投入保障房建设的央企仅有一家。由央企在建的保障性住房面积不到全国的10%。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央企今年以来在土地市场上斩获颇丰,拿地资金超过了700亿元。就此,多家媒体以“有钱拿地‘没钱’建房为题”进行了多篇报道。
“金九银十”是楼市传统旺季,也是本轮调控的关键时期。由《人民日报》依托“人民网”开展的“网上万人房价问卷”大调查显示:有九成多网友对现在房价不满意,认为房价非常高;有64%网友认为今年房价看涨;有74%网友认为地方政府在调控中没有尽职尽责;有80.3%的网友对保障房建设不满意。
保障房,是本轮调控的左右手之一,保障房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操作。自8月13日至9月17日,李 克强副总理就三次对保障房建设做出指示。同时,住建部要求各地9月底前必须实现100%开工,年末建成率要达到60%以上。可以说,保障房也是中央调控的重要目标。但在保障房建设中,“央企”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以房地产为主业的16家“央企”中,目前投入保障房建设的仅有一家。作为资金实力雄厚的“央企”有钱买地(今年超700亿),“没钱”建保障房(不足10%),是天大的讽刺,还是绝好的幽默?
首先来说,建保障房的利润
毋庸置疑,建保障房的利润必须要比商品房低。相关人士称“保障房的利润一般只有3~4%,即使加上管理费,其利润也不过5%”而开发商品房的利润,至少要比保障房多五倍。“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知晓保障房建设的利润之低,便知“央企”为何宁花大笔钱买地,也不愿投入金钱和时间来建设保障房。
其次再说,央企的考核体制
“央企”虽是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但绝非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央企”是享受且或继续享受国家特殊待遇的、有丰厚资金优势、担负民生责任的国有企业。作为企业的“央企”,同样有其业绩的考核。但作为其主管部门的“国资委”,对“央企”的考核标准就是利润。依国资委的考核指标,在没有强压必须建设保障房的前提下,“央企”自然选择利润丰厚的商品房开发,而非保障房的建设。这也是“央企”有钱拿地,“没钱”建保障房的缘由。
最后来说,央企的社会责任
保障房既是国家调控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民生工程。而民生工程,理应由人民赋予国家性企业和社会地位的央企,来承担起建设重任。这也是,“央企”作为国家控股和管理的国民企业必须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何谓“企业社会责任”?按哈耶克和弗里德曼的看法,就是“企业唯一有的社会责任就是将利益最大化。”即利益最大化就是为社会承担了最大的责任。但这是对一般企业而言,而作为“共和国长子”、与国家血肉不可分割的“央企”,不仅肩负着与众不同的国家使命,而且由于大多分布在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或关键领域,与社会利益、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央企”宁愿花大笔钱买地,也不愿投入金钱和时间建设保障房,不仅反映了其社会责任感的缺失,更是整体道德水平的下降。“央企”从本质上代表着人民利益,自然更应是为人民服务的。人们希望看到的是,“央企”能真正扮演好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角色。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目前,国家最为严厉的宏观调控期,“央企”不惧调控,大手笔高价拿地,不但干扰了调控的进行,更刺痛了公众渴望住房价格回归理性的神经。且降低了社会公众对政府调控诚意和决心的信任度。
试问:一个依靠垄断与民争利、违规经营甚至视法律为玩物的“央企”,即使赚取了再多利润,荣膺多少个头衔。是否也难逃民众的质疑与愤懑!
或许,此时此刻有人会为“央企”喊冤,但“央企”多为垄断性行业。总体而言,可以用垄断行业的暴利(今年1~8月“央企”实现利润7235.5亿元,同比增长50% ),弥补建保障房的微利甚至亏损。作为“共和国长子”的“央企”,肩负着社会功能和市场功能双重身份。在此楼市调控之关键期,理应承担更高的社会责任,把更多精力集中在保障房建设上来,理应挑起保障房建设的大梁,以配合国家完成楼市调控。
注:据“住建部”数据,截至8月末,全国保障房已开工面积,占年度计划的70%;完成投资额,占全年计划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