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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和上海何时达到小康社会居住目标
2010-02-22 15:24:43北京和上海(或全社会)何时达到小康社会居住目标
前几天写了“上海提前近10年基本完成小康社会居住目标?”,有朋友要求进一步发表看法,今天写此博文,希望有一个交代。首先要说明的是,可能有朋友在看了此博文后还是觉得有意犹未尽的滋味,我这里有多层含义:1。发挥自己的想象力。2。我话不能也不可能全说完。3。有些问题,没有“精确”的统计数字,很难说事,更容易造成误导“。 2004年上半年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居住目标研究”课题组对衡量居住水平的指标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时衡量居住目标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全面小康社会居住目标指标体系包括住宅数量、质量与品质、配套设施、环境与服务、消费支出等5个方面21项指标。全面小康社会居住总体目标:到2020年,居住数量与质量全面提高,彻底解决建筑质量通病,居住区规划布局合理、文化特色突出,配套设施齐全、现代,居住条件舒适、方便、安全,居住区内外环境清洁、优美、安静,住区服务质量优异,社区公共服务便利,实现以人为本、充分满足发展需要的小康居住目标。其中包括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平方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20平方米、城市供水普及率95%、城镇用气普及率85%、城镇污水处理率75%、居住消费支出比率25%等。 最近有报道:2009年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4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95.6%。是否意味着上海现在已接近完成或2020年一定能完成以上“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时衡量居住目标”。 近二十多年来, 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其中人民的居住水平有了极大的改善。我们非常乐意看到我们的居住水平不断提高!在值得欣喜之余,我们也要意识到近几年来,普通老百姓的买房承受力确实有下降趋势;要在2020年达到居住消费支出比率25%-不能说异想天开,确实是任重道远。 北京和上海何时达到小康社会居住目标? 以上这个报道是否意味着上海到2020年一定能够达到目标? 以下是我2007年10月去浙江大学参加《第三届中国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国际研讨会》中发表的论文《从中外住房自有率情况看我国房地产市场》摘要,不妥之处,请指正: 部分国家住房的质量 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方面,英国是37平方米、德国是36平方米、新加坡是33平方米,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人均住宅面积已达到50平方米以上。 以下我们对北欧的芬兰住房的质量的多个方面的作些了解,并从中看出发达国家衡量住房的质量标准。 根据芬兰环境部有关资料,芬兰住房总体上都是新的或近来造的(以西方发达国家的标准,使用了30年的房产常常也作为近来造的,与我们的次新房概念完全不同,试想许多上海市中心的许多老洋房使用了70-80年经过翻新后质量还是很好,这方面本文不作更多讨论),建筑质量好周边生活配套是一般的要求,住房自有率55%左右。所有的住宅有管道水系统,96%住宅有热水系统, 96%住宅有厕所卫生设备,绝大多数住宅使用污水排放系统,93%的住宅有热暖供应设施(由于建筑设计有隔热效果,所以住宅对能源的消耗量还是要小于许多南方国家)。 在2003年,芬兰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或1.7个房间),大约44%的住宅是一房或二房单元,大约42%的住宅是三房或四房单元。到2004年底,芬兰的平均每户家庭人口为2.14,72%的家庭仅有1-2人,由于平均家庭人数在下降,但家庭数量在增加,所以小面积住宅很受市场欢迎且其租赁失常活跃。芬兰的使用少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7%用于住房开支,但年青人或单亲家庭会使用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27%用于住房开支。 从以上这些数据信息中可以发现,尽管我国人民居住水平提高很快,但与西方发达国家比还存在较多和较大差距,许多方面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 即使到2020年我们达到了预期目标,其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达到和接近许多西方国家目前的水平,但总体住宅品质方面与部分许多西方国家目前的水平仍有差距。 比如芬兰大约44%的住宅是一房或二房单元,而我国建设部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虽然有些不同的意见,如西方国家的房型面积是由市场决定的,但这政策总体上是符合市场趋势的且能使更多人或家庭买得起房。由于影响住房自有率的因素包括投资渠道多少、退休金计划安排和家庭组合比例变化等,而以下我们仅就我国家庭组合比例变化对住房自有率的影响作些分析---------------------------------------。 朋友委托我招聘房地产项目公司总经理一名,需要有操作中高档商品房的经验,目前职务副总经理或以上,项目较好,待遇也较好.有意者请发电子邮件给我reitschina@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