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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言观色房产税的一岁致辞
2012-02-02 16:24:522012年的1月28日,是个什么日子?
最直观最正常的回答无外乎龙年新年的大年初六、春节长假的最后一天,但正是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吉祥日子,却是曾经引起争议动静巨大并很让砖家们自我吓唬的“另一只靴子”房产税,悄然迈过了一岁门槛的大日子。
如今回忆起来,房产税是不是房产界的原子弹,已经可以被轻轻一弹手指地认为言重了,但在这样的日子,还是有必要从房产税的前世今生来温故而知新:
一、 那些年,我们一起谈过的房产税。
说到房产税推出的目的,曾经是承载了官方对于抑制楼市疯涨的巨大期望,至少也是具备了和限购令一样“广岛投一颗,长崎投一颗”的寄望效能。因为在当时认为,楼市首要打击的对象是投资,而高档房投资具备总价高、水分大、哄抬房价罪孽深重等三大罪状,所以尽管一度风声鹤唳传言说“将对所有住房课税,将推行梯级累进税法”等,但最终房产税还是轻轻放下地针对了“上海重庆试点、针对高档房,以及只对增量课税既往不咎”,三个关键词条都完全符合儒家中庸观里的相关倾向。
由此我们知道,当时房产税是作为调控组合拳中的一款来定义的,接下来看看它执行如何?有何意外功效?
二、 调控论功行赏,房产税表彰旁落
其实今天回顾房产税推出的效果,大家会心一笑都感觉当时反应过度。的确,房产税无论从冠冕堂皇的“抑制房价”作用,还是心知肚明的“只是增加一种税收渠道”,都难言居功至伟。
所以,在年底各大会议政要们大谈特谈房价调控取得成效的时候,房产税在其中的失落感可想而知。
有记者在QQ上问关于房产税的问题,我回答说还是不要来蹲点采访了,原因三点:第一,数据还没有统计出来,估计也是无法精确统计出的;第二,房产税在调控的“正义大业”中至多充当了个伪军的角色,要刻意低调;第三,房产税何去何从的问题,更是有人不知道,有人没想好,更会让有人恼羞成怒。
先来看数据:官方数据显示,2011年上海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429.8亿元,同比增长19.4%;同期,重庆市地方财政收入超过2900亿元,增幅超过40%。相比而言,两地不超过10亿元的房产税收入从绝对量而言还可以欺骗受众穷人大多数的数字理念,但从相对量而言,对地方财政贡献微不足道。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时和房产税并列权重的限购,在调控大业中的确居功至伟。去年年初,上海推出房屋“限购令”,将外地人的限购门槛设置为“连续两年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成为除北京外全国最严厉的限购政策。同时,重庆则启动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以公租房为主),覆盖面积甚大。
不过,房产税对于部分住宅买家的震慑作用,也是不能抹杀的。尽管当时的美好设想是让高端物业销售确切说所谓的“豪宅买家住手”,但其实真正住手的是中产阶级,从一定程度上说,房产税打击的对象倒是和限购一样,让楼市消费“工”字型中那承上启下的中产家庭率先受难。
道理不奇怪。高端业主动辄千万,对他们而言房产税只是“墙上一滩蚊子血”,低端业主不仅已经开始受惠于经适房和公租房等保障体系,而且本已不具备“被打击资格”的苦笑,已经让他们可以逃离房产税是非。
房产税把一部分愿意投资高价格楼盘的已经变为那种很实用性的投资考虑,原来可能买房子不会过多地考虑实不实用,反正放在这,现在因为有了房产税,再加上银行紧缩,消费者会有噤若寒蝉的纠结和犹豫。
三、房产税,在走路中学会走路
有人不断质疑房产税,但从目前来看,房产税“既来之则安之”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唯一可能有变的,要么是目的修正渠道,要么是目的完善渠道。
其实,很多质疑房产税的声音中也要一分为二,有人是彻底反对房产征税,认为照抄保有税的做法不合适国情,但也有部分声音其实是对于“条件不成熟”而起的质疑,因为房产税涉及的产权主体和房屋基础信息将初步确定,这将为征税奠定较好的技术基础。
而已经上路的房产税试点,其涉及的产权确定、个人信息系统建设、征税方式、程序等技术问题可作为重要的试点经验。同时,试点还可反映当地居民对该税种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范围等。都可以被认为是房产税继续试点的有利端。
当然现在还有一种比较中庸的修正说。即,要么重新研究房产税的根本目的,争取采用“为论点找论据”的倒叙方式,来为房产税找到进行下去的理由,比如优化地方的税收的结构,未来的目的比如说当土地出让(有限),或者当城市化已经停滞的时候,地方的主要来源可能主要是来自于房产税。
还有一种就是信托方式的执行运用,即为房产税绘制一幅未来见效的蓝图,以保障在到达未来的路上可以推进下去。正如马云所言“后天很美好,但大多数都死在明天晚上”,如今房产税对于地产调控而言,并不是没有效果,而是一剂中药需要坚持,一个比喻就把从今天此时到明天傍晚的可行性,给坚定不移地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