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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东:婚姻法新解,让爱的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2011-08-30 11:44:15

婚姻法新解,让爱的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没那么简单,就能找到聊得来的伴;没那么简单,就能去爱;相爱没有那么容易,每个人有他的脾气,过了爱做梦的年纪,轰轰烈烈不如平静,幸福没有那么容易,才会特别让人着迷,什么都不懂的年纪,曾经最掏心,所以最开心,想念最伤心,但却最动心的记忆,曾经。。。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多么唯美、浪漫的真情文字啊!可伴随着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爱情,还有纯洁的空间吗?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婚姻法新解,请给爱一个纯洁的空间!让爱的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爱她,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

今天,房产证上“补”她的名字了吗?

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核心内容直指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此消息引起网民们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其中关于“父母给儿子买房媳妇没戏”的规定,更是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有人说婚姻法“新解释”可能会改变择偶观,年轻人将不再为房子而结婚。

另一方面,关于高房价之前坊间有一条著名的理论“丈母娘推高房价”,如今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之后,会不会出现新版高房价著名理论“妻子推高房价”说?因为婚后共同购房才能拥有共同财产,难道推高房价的事业中,丈母娘要退出舞台,妻子们闪亮登场?

难道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在潜意识里是希望每人一套房,婚姻才更和谐?其中关于“婚前购房婚后仍属个人财产"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仍有可能不列入共同财产这两条解释最为“拉风”,刚一出台就引起了各界广泛争议,从此以后,以“婚房”为卖点的项目免不了要给售楼人员普及下婚姻法的知识,想必看样板间之前,给购房者分析一下这个房屋今后产权归属的各种可能那是十分必要!"

除了售楼员必须要成为“普法员”,结婚率被大大推高之外,开发商们是否要“回家偷着乐”?给女儿买套房也是父母们今后的努力方向,因为明显自己的房子才能自己作主,未婚姑娘也加入刚需大军,这购房者变多了,市场变大了,这房价是不是又要上去了?

最后,中国人历来视房子为安身立命之所,所以婚前财产公证与婚后夫妻财产独立一向不受欢迎,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代表公权力把财产横亘在婚姻之前,这个价值导向是不是太过前卫?

爱,是什么?是千年不变的真心换取的等待,是生死契阔,与子成悦永古不变的约定。如今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之后,爱如陆游与唐婉《衩头凤》的伤感与无奈?是莎士比亚里《罗密欧与朱丽叶》赤诚的爱意?是牛郎织女相隔遥远的边际互相凝视的神?看见了,一幕幕真实的爱情写照;读过了,一篇篇真实的爱情诗篇;感受过,主人翁真正的泪水与欢笑……生命,总是在平凡中变地充实。也正是在充实中,得到了一个真正看世的距离。其实,人生就像一本书,意蕴隽永。翻阅尘封已久的扉页,总会不经意间滑出一段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来。荣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抹随天外云卷云舒。当一切已经能成为过去,风华不在,我仍相信,甜蜜依在。

爱,是幸福的。爱,是伟大的。也许,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之后,爱,是自私的。爱,是痛苦的……自古以来,人被称为一个矛盾结合体。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很难解释。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的,当你解释出来的结果正是得到另一个问题的谜。或许,我没有什么资格解释。但是,我没想过要解释什么。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此,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做一棵树,张在你必经的路旁。眼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朵都是我前世的期盼。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无极》里面满神对倾城(柏芝)说:你永远都得不到真爱,就算得到也会马上失去!无极里面无欢(谢霆锋)对倾城(张)说:你毁了我做一个好人的机会!无极里面倾城(张)对百万将士说:“你们想看我脱衣服吗?现在全球几亿人都看到她脱衣服了!陈凯歌曾说过,无极你们现在看不懂,以后你们会明白的!

传言张柏芝因为强行要求小谢同学把房产过到她的名下导致婚变。传言中小章同学与即将走上婚礼殿堂的VIVI也是因为一纸严苛的婚前财产协议而分手。江湖中到处都是类似的传言。在现实生活中,这不是传言,是几乎每天都会发生都在发生也将要发生的真实事件。大部分的人都在骂这些女人太贪财、活该,可是如果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的姐妹们身上,你又作何想?

都说女人象猫,虽不尽然,但有一定道理。猫和女人都有一种与生俱来又莫名其妙的不安全感。所以相当多相当多——这是个相当大的比例——的女性,都非常热衷房产,因为这是别人拿不走背不动也骗不来的“不动产”。是所有资产中最保险的一种。升值,稳定,看得见摸得着,万一婚姻有个三长两短,另外一半还不能随便把它转移。比真正的保险还保险。女人老得快,人到四十自信心就越来越少,少得可怜。而男人,只要有钱,钱越多,魅力越盛。多少岁都不成问题。

这类例子实在太多太多,女人年轻时和男人一起从零开始打拼,为家庭无私奉献,十几二十年以后,丰衣足食,有房有车有存款,可是自己却开始人老珠也黄。而男人,因为经济和经验的蓄积,焕发出成熟动人的光彩,很容易吸引年轻的女性,也很容易被年轻的女性所吸引。

因此女人常常在自家财产上动脑子。最起码,失去人了,还有财产傍身。最关键的是,失去老公,以后的生活品质不至于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自己失败得也不会过于狼狈,过于悲惨。很多女人输不起的,不是老公,不是自己,而是周边的眼光和议论。

有鉴于此,女人们尽管明明知道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结婚X年后,婚后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但是女人天生的危机感,似乎预感到未来的麻烦,所以在购买房产时,一般要求房产证最好写她的名字,个人存款最好她拿着。即算是最粗线条的女人,也会希望,至少,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

理解万岁!

而男人呢?男人不能理解。因为他们也有一个天性,就是疑心。他们会认为,结婚了财产何必要分得这么清楚?难道你要怀疑我吗?我又没有怀疑过你吗?男人都有一个情结——对感情要求纯净无瑕。你爱的是我的人,还是我的财产?——他们会立即为这份感情打上一个问号,结一个疙瘩。认为自己的女人不够纯情,太势利,太现实,太不相信他的感情。如果说结婚都N年了,还要因为婚姻法新解要在房产证上“补”她的名字,男人会因此很受伤。

谈财伤感情,多指男人;谈感情伤财,多指女人。

那么,当爱情遭遇房子,房产证该属谁的名?房产证要不要写准老婆的名字?

提两个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首先,房子与老婆哪个更重要?如果还没有结婚,就把房子看得比老婆重要。难道在他心目中,一个鲜活的女人还不如一堆死气沉沉的钢筋水泥?这样的男人又如何能给自己的爱人天长地久的婚姻安全感呢?准备结婚,自然是准备与爱人白头偕老。在这个时候,我以为把老婆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不仅是应该的,也是爱的表现。拒绝这一点的男人,是对自己及婚姻的极端不自信,是害怕结婚之后夫妻要面临劳燕分飞的局面时,把房子也分了一半出去。结婚之后夫妻双方的收入是两人共有的。换言之,结婚之后的供房款即便是男人一个人掏的,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若真走到离婚那一步,女方也能分到扣除首付款的一半。男人若把财富重视到这种地步,女人就赶紧离他远一点吧。即便是这次男人把女人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了,谁又能保证今后购买房子时,男人又旧病复发呢?与其今后不断地为钱财之事吵个不休,不如现在分手。

其次,如果双方是两个小气的人不宜结婚。两人的关系都已经到买房结婚的地步了,还为房子写谁的名字而争吵,看起来好悲哀。这不能不令人反思:婚姻的意义何在?老一辈比我们穷,他们却多数能互相恩爱,白头到老;我们这一代比他们富足,很多人却在财富斤斤计较,难道人类真的越富有越自私吗?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即便哪一天真的散了,也大可不必计较。人生短暂,缘分天成,爱情来的时候,好好相爱,爱情淡化的时候,互相依靠,爱情走到尽头的时候,应该互相祝福对方,帮助对方,这样的婚姻才是轻松、幸福的,否则太可怕了。

当然,依我看有个万全之策,那就是男人首先应该大度一点,女友想在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没什么大不了的,应该毫不犹豫地答应她!

所以,我的意见是:爱她,就在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

今天,已经买房的夫妻房产证上“补”她的名字了吗?如果没有,不管是男方女方,爱她(他),就在房产证上“补“她(他)的名字!

如果爱,请深深爱。如果不爱,请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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