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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控制目标是对市场化的否定
2011-03-30 11:45:55
上海市年度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这个目标与已公布的近40个城市房价控制目标无出左右,都是“涨”字当头,都是以GDP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都讳言,居民住房实际支付能力!
“涨”字当头让很多人气不顺,意不平,很多网民剑指地方政府的房价调控目标是在抬房价。对这个问题,笔者的观点有所不同:
一、“涨”字当头是必然
当地价涨,建材价格涨,用工成本涨,利息连连上调,融资成本增加,通货膨胀实实在在发生时,房价涨是必然,在这个问题上各地政府还是挺实际的,没有盲目房价调控目标放在降幅上。客观上不能,主观上也不想,这就是各城市齐刷刷亮出控涨不包降的原因!
二、涨幅目标控制仍有困难
大部分城市房价调控目标都定在10%左右,从纸币意义上讲,实现这个目标依然有困难。理由是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对银行的贷款依赖性很强,贷款难利息高会增加融资成本;加上通货膨胀效应叠加……业内有种说法,房价不涨就是降;小涨也是降。理由是每年的利息加通货膨胀会使纸币缩水10%以上。上海的房价控制目标控制在7%左右,如果真的能控制到位,从实际价值来讲也就意味着房价实际降了3%。开发商会不会屈从现在还很难说!
三、上报房价控制目标就是行政干预
从管理体系上来看是落实目标责任制,从市场经济来考量实际是一种行政干预。对这种干预,地方政府、开发商从内心里不太愿意接受,执行起来积极性一定会不高。从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来看,地方政府并没有过于勉强自己,也没有去放卫星。
四、以上涨为主流的房价控制目标,给人们房价不降的预期。
各地政府房价控制目标出台后,舆论哗然,很多拥护调控的百姓一夜倒戈,开始怀疑政府是压房价,还是保房价。
过多的用非市场的方法来做市场,不仅影响了当期的市场经济的运行,更多的是让人们对政府的执政方式、执政能力产生疑虑。限购、限售、发布房价控之目标都是在用行政的方式强暴市场经济,长期以往中国经济改革就会开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