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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会两税看民生
2011-01-24 18:59:44新年前夕,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题为《共同增进各国人民福祉》的新年贺词。胡主席在贺词言道:“2011年是中国进入‘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年一度的地方两会,正在神州大地炫目登场落幕。两会不仅是经济走势的晴雨表,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楼市未来发展的风向标。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11年,民生被提升为政治经济聚焦的重心。而保障民生、“居有其所”也成为今年楼市的主旋律。在这样一个重要年头,对于关乎国计民生的楼市,两会将怎样谋篇?关于楼市调控,两会又将透露哪些风声?
首先,看一下两会的民生问题。
现在各地都在开两会,各地两会上都在讲民生。而每年开两会,每年都讲民生,但每年两会上的民生问题却总是那么多。
民生,民之生计。民生,这个带有人本思想和人文关怀的、源自《左传》的古老词汇,在今天,无非是衣食住行。但每一个民生问题,皆是涉及诸多部门一环紧扣一环的系统性问题。任何一环出了问题,就难以解决。以民生“住”的问题,就因保障房不争气、不给力,而导致至今还在“老声”常谈。我国现在的保障房建设存在一个问题,基本上都是“以房定人”,对保障房进行分类管理,分别保障不同收入水平的住房困难家庭。 静观今年各地两会,就保障房“保”民生方面。不难发现,也确有诸多亮点。上海市长韩正表示,将坚定不移按照“三个为主”的原则(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和实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和旧区改造“四位一体”解决住房问题;北京今年将新建(收购)政策性住房20万套和再建设收购6万套公租房,而公租房供地也将由卖改为租,并鼓励单位自建公租房;杭州构建保障房的“房等人”机制;深圳明确表示5年筹建保障性住房24万套,并发展只租不售的公租房;以及成都今明两年拟建5.4万套保障性住房,等等。 在各地的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或官员表态中,不难看出各地政府无疑不是意在通过提供保障性住房来保障百姓的基本住房问题。这也将是未来调控的一个方向。然而,保障房的前行之路也多有资金保障的未知变数。在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2.7万亿(同比增加70.4%),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独树一帜(全国最高的北京土地出让金高达1636.72亿元,相当预算收入的70%),但这却没有成为保障房建设的保障。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指出,北京、上海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没有达到基本要求。而2007~2009年,这些城市少提了146.23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在不差钱的“商品房”建设面前,保障房无疑是“差钱”的。如何在“十二五”开局之年,通过发展保障房与商品房并行的“双轨制”,引导房地产行业向理性发展,确保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和保障,无疑是将考验政府执政能力和智慧。 其次,谈一下两税的民生问题。 有媒体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拟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城镇土地使用税)两税合一,且按市价计征。合并后的新税种,其征收范围也将终覆盖个人住宅。 获悉此消息,不免要大赞一声:好一个“两税合一的新税种”,好一个“征收覆盖个人住宅”。这分明是要对普通老百姓的对的财产动手了。或可说,是对百姓安居底线的住房动手了。难怪有网友要喊:中国万税! 诚然,目前房产税虽存在法理、目标和公平的三大问题,却已是子弹上膛不得不发。笔者在《再看三眼房产税》文中,曾言:“目前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有关的税费有60多种,占房价的比例保守估计在40%以上。需要是‘减肥瘦身’,而非加强‘营养’。在有限的土地将越卖越少,而无限的房子将越盖越多(到2020年我国人口将近15亿)的预期下,地方政府势必会从土地收入而转向税收收入。换言之,即从卖地时代的‘土地财政’,到无地可卖时代的‘房税财政’。房产税已远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已成为一个政治问题。其已涉及到如何重新界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相互权力关系。”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胡 锦涛主席在新年贺词中强调“在新的一年里,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去年全国税收收入77390亿元,全国财政收入达到83080亿元(较去年增长21.3%),在住房保障支出2358亿元。如何圆“民富梦”?难道就是,在并非针对高房价的房产税尚未试水,在“土地财政”尚未解决(摆脱),在贫富差距尚未缩小,又“研究”开征新税种?还要让税飞多久?难道让“民富梦”再成浮云?! 笔者在《调控未果 楼市税吧》文中曾言:“调控未果,楼市就税吧!但‘税醒’后,若再无果还有何策?税不是万能的,犹如金钱。没钱不行,但不是有钱就一切皆行!”笔者在《2011楼市调控大幕已拉开》文中,也曾言:“无论是房产税,还是物业税或房地产税,就目前非理性的房价来说,其作用都将是‘零’。而抑制房价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降地价。如不忍痛‘割肉’降地价,房价何以回归理性。不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再调控也没用;不解决土地财政问题,房价也难回理性。”难道强行把楼市给“税”了,就能让高企的房价就范而理性吗? 在此,笔者重申:政府目前亟待研究并解决的不是神马新税种!而是要如何减税,要如何增加百姓的收入、缩小贫富差。同时,要研究如何建立健全住房、土地制度和房地产管理体制的彻底改革。 最后,浅说一下楼市贪腐问题。 在目前高房价的泡沫中,有非理成分,也有非法成分,而非法的成分便是“贪腐”。换言之,高房价背后是巨大贪污腐败。 有人说“腐败越反越多”,也有人说“无官不贪,已成全民共识”。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毛主席有句哲学名言:“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记得在去年初,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在一次会议上曾说:“昆明的土地价格比周边(省会)城市都低,但是房价不低,为什么?原因是钱到了老板(开发商)的包里。这是巨大的贪污腐败!为什么?因为部分官员当了老板(开发商)的保护伞。” 历年来,因房地产事件落马的官员已不在少数。从南京“天价烟”局长到上海多达14处房产的“炒房区长”,从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福州市国土局原局长、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天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到北京市原副市长、郴州市原市委书记、苏州市原副市长,以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安徽省原副省长、财政部原副部长……都与房地产腐败有关。房地产领域的腐败涉及官员之多,受贿金额之大令人震惊。
众所周之,房地产领域的集体性腐败和系统性腐败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其根源并不在于相关法律不健全,而是相关人员为房地产业的巨大利益诱惑所致。也可说,是我国的机制和制度为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政府以极低的价格从农民(或城市居民)手中征到土地,再以天价出让给开发商。然后再由开发商建设、验收、出售到购房者手中,这中间的诸多环节,又有多少非法谋取利益者,又有多少贪污腐败的成本夹杂其中。曾有开发商曝称“如果房价大跌,我让一百个官员进入牢狱。”为何?在业界,曾有过“开发一个楼盘要黑白两道都走得开”的说法。 确然,开发楼盘若要“白道”(“黑道之为”在此暂且不论)大开绿灯,就需用些“手段”。而这“手段”也需窍门。直接送钱就俗了(且钱很显眼),通常开发商会自留20%左右的好房源(好楼幢、好楼层、好朝向等),以成本价或超低于市价“卖”给某些官员。当然,房子到了这些官员手里,是加价转手,还是出租获利就按其所好了(官员是不会出面的)。对此,有开发商坦言“如果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本就能降低15%”。这意味着腐败的成本占房价15%。这也意味着,腐败不除,房价成本难降。 其实,不仅商品房存在贪腐,保障房方面同样存在贪腐问题。君不见,北京、深圳等地开名牌车住适用房,甚至有的车甚至比房子还贵。如今房地产领域乱象丛生,其腐败严重性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程度。在今年1月10日,胡 锦涛主席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庆市委书记薄 熙来也曾说:“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在被称“史上最严厉”调控的2010年,全国的房价再涨7.2%,商品房均价为5034元/平米。有人说,房地产业已经绑架了中国经济,也绑架了中国政府。但笔者却要说:腐败,已经绑架了房价!但不同的是政府是“情愿”被绑架,而房价是无奈“被绑架”,也是被强迫性的。当下,若不把高房价中的腐败水分拧出去,房价难以回归理性。虽众所周之楼市调控离不开反贪腐,然楼市调控措施中却未见反腐手段。这或也为屡调屡空的楼市调控做另一注解。故,若反腐措施不给力楼市调控,则房价回归理性尚需漫长的博弈,也需购房者用“耐心”去等待!
而对于楼市调控屡成空调的怪圈,百姓似乎已经很“淡定”。这种“淡定”,如同2011开年的平淡,民生之盼似也同样的平淡。因为对楼市调控的期盼,也只是期盼。只有当期盼真的变为现实时,百姓或许会真的激动,或许会欢呼雀跃。当下,对于两会百姓则是把祈盼深埋心底,而静观政府如何兑现民生的承诺!
注:
◎ 据统计,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427186件,其中结案139482件,处分146517人。而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查处了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56万件。
◎ 2010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新增了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