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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会带来恶性通胀
2010-07-08 13:45:18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大规模推进。从7月1日开始,河南、深圳、陕西、安徽、海南等省开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除了深圳之外,其余各省都是在20%以上,其中海南一类地区的工资增幅是31.7%,位列全国之首。幅度之大,前所未有。
一场分配制度的大改革已经到来,中国实行国民收入分配计划水到渠成。
此次经济模式的转变,其重要性、对中国未来的影响,不亚于1978年的改革。此次分配体制改革的完成过程,将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工业化进程的大致完成,而收入分配体制逐渐从权贵主导的收入分配体制从既得利益主导,转向正确的激励机制主导。
中国经济转型始于2008年、因为金融危机被打断,2010年接续。经济结构调整已到关键时刻,以往的低薪与低资源价格对应的是出口与主导为主的经济模式,而目前内需与投资主导的经济模式需要收入分配机制、资源分配方式的大变革,需要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体制与全民信用体制。
无论是国际市场遭遇的贸易壁垒还是2万亿美元以上的外汇储备,都在印证,就外部环境而言,低价品出口主导的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持续。硬币的另一面是,国内面临越来越严重的产能过剩压力,中低收入者对于仅能维持自身生存的薪酬、无法提高生存质量的生活境遇日益不满,环境污染越治越屡糟。经济社会如同多棱镜,折射的每个角度都印照出中国经济转型期的矛盾画面。
目前,对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存在两大担忧,第一是有均贫富嫌疑,第二是可能降低效率引发通胀。
这两大担忧经不起实证的检验。
建立正确的分配体制绝不等同于均贫富。一个健康的经济体靠合法的税收体制支撑,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与基尼系数显示收入分配过于悬殊。政府与企业存款上升而居民所占比例每况愈下,说明我国的税收体制存在漏池,高收入者并未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低收入者未能享受随经济发展而来的成果,导致社会运转成本增加。这从每年投入的数千亿元稳定成本就可见一斑。
收入分配悬殊的负面影响业已体现在方方面面,最主要的负面影响是在初期工业时代过早培育了一批食利阶层,沉重打击了实体从业者。
我国对资本市场的高收入者税负较为温柔,但中小企业税负较重,在产能过剩没有成为主要矛盾的时代,实体经济从业者还能维持一定的利润率,随着产能过剩日益突出、行业壁垒有增无减,从2007年开始有大量民间资金从产业资金变身为投资资金,所谓的温州炒房团、炒股团,事实上是进入投资品市场的民间资金的称谓。
如果不改变这一错误的激励机制,我们将会看到20多万亿居民存款进入投资品市场,实体从业者成为专业投资者。从事专业投资并不是错误,但一家较好的公司有十几家风险投资公司追逐,说明了整个社会激励机制的错误。这对于尚处于工业化、城市化中期、投资率仍在35%以上的国度,并非幸事。
另一层严重的质疑是国民收入分配计划是否会带来可怕的通胀?
日本与俄罗斯的例子可以给我们带来些许安慰,不改革分配体制、不对货币发行负责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通胀的同义词,反之,负责任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则是劳动生产率提升、民富时代的标志。
始于上世纪60年代的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奠定了日本从1960年到1990年的经济二次腾飞基础,到1968年,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行的1960年到1973年,日本人均实际国民收入甚至增加了两倍,失业率也保持在1.1%-1.3%的超低水平,日本经济迎来黄金期却没有迎来通货膨胀恶化期,让所有痛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人哑口无言。其中并无诀窍,日本政府不是通过滥发货币、而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民间投资实现国民收入倍增。从1952年到1970年,日本私人投资的数字增长超过10倍。
另据2007年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俄罗斯国民收入增加并未引发恶性通胀。从1999年至2006年,俄罗斯的国民收入年均增长约6%,经济总量增加了70%。期间俄罗斯人的工资和人均收入增加500%,扣除通胀后,人均收入实际增长超过200%。八年间,俄罗斯的人均实际工资和人均实际收入的增长速度,比人均GDP的增长速度,高出两倍。
回顾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高通胀时代,均经历了数年的高货币发行与高投资期,而后才是收入小幅上升,最后物价上涨或者资产品价格狂涨。所谓的收入推高通胀是倒果为因,通胀是货币滥发下的蛋,在一个劳动力供应充分、博弈平台不充分的国家,普遍提高劳动力收入水平可能带来通胀的压力,但从来不是通胀的主因。
最让人担心的不是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而是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期间,货币失控、行业壁垒无法打破,企业效率下降。如果我们不改革分配体制,所谓国民收入倍增不过是垄断企业、权贵企业高管百万年薪、千万年薪翻番的借口,是打着普通劳动者的幌子,进行的一场资本与既得利益者的盛宴。
中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为未来三十年带来了些许曙光,只能坚持,不能动摇;应该完善,没有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