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文
从“开发商被房奴”说开去!!!
2010-01-22 14:58:01从“开发商被房奴”说开去!!!有多少胡扯值得表白
——网络时代的“被搜索”
创作是一件轻松或者偶尔也很辛苦的事情,但是被准确理解那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鄙人很懒,目前托一些媒体朋友的福,帮助建立了六个博客(有一个基本上已经废了,因为自己都忘记了登录名和进入密码),所以有时自己想访问下自己的博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百度(虽然讨厌百度的一些官僚做法,但是还得用,这就叫“垄断”)结果一次发现居然有一条关于自己博客的标题是“2010我由开发商变成房奴”,本来一直很自信自己的标题创意水平(对于做营销搞创意十多年的自己,玩个“标题党”就和喝可乐那么简单)但是还是被巨雷了一把,因为这篇推广自己博文滴媒体编辑显然属于“别有用心”、“不明真相”滴“一小撮”了,吼吼,哥是开发商不假,写过几篇同情“房奴”滴文章也不假,问题哥啥时候就“被房奴”了呢???
按照此小编滴逻辑思路,邪恶滴引申下,范冰冰是大明星对吧??对!!!在影视剧中扮演妓女没有问题吧???没有问题!!!假如,哥是说假如啊!!!范冰冰小姐在某国产大片成功扮演“妓女”,然后,次日,某国内权威大报头版头条就是“范冰冰变成妓女了”,那么我相信报社在发行量剧增滴同时,也会不断收到法院传票或者其他精神索赔要求,那么我们再邪恶想想,只是联想啊,比如我英勇滴公安干警化妆成毒贩,潜伏两年,一举破案!!报纸的标题是不是可以写成:“两年,警察变毒贩……”
不过,考虑到这位编辑同学也要吃饭也要“被房奴”,加上也抹油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滴重大损失,所以哥就不计较鸟,但是,下不为例啊,嘿嘿狞笑,哥对于法律不是略懂,而是相当懂,哼哼……
所有原创,欢迎转载,欢迎在鄙人书面同意下署名发表,但反对不负责任滴恶搞,这样会产生一些不太和谐滴后果,呵呵狞笑……
如果哥什么时候觉悟了想“被房奴”鸟,一定通知大家,绝对不做刘德华,默默滴“房奴”,声明滴不要……
生活很美好,因为总有一些事情叫你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