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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房改还是二元房改?
2009-11-02 17:35:02近期有媒体爆料说,在住建部内一个由副部长齐骥牵头,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与改革发展司和政策研究中心等相关司局一把手参与的调研小组悄然成行。据悉,这个小组主要工作是为了调研十年房改的得失,为谋划下一步住房制度该走一个什么样的模式提供参考依据。
对于这个高级别调研小组的出现,许多媒体和评论人士都有意无意将其与前段时间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二次房改联系了起来。
去年6月,发改委专家刘会勇提出“企事业单位应自建廉租房,租给单位职工居住作为过渡房,建房资金可以来自房改售房款。”点燃了二次房改的导火索。
随后,更多学者介入了这一话题。
今年4月,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建议:“二次房改”应该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平租房等由政府提供的房子应该占到50%,将目前未纳入政策性住房的中等收入群体纳入其中。
7月,住宅法专家李明等14位学者提出的“二次房改”建议。其内容是:建立第三种能够满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公共住房制度,以“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的方式,提供准市场化的平价住房。将舆论和公众对二次房改关注,推向了一个高潮。
这些建议,对于那些没有经历过福利分房时代,在当下市场经济环境中,无奈等待着继承遗产或天官赐福来实现蜗居梦想的70后、80后而言,无疑是一剂强心针。
然而,事实与希翼之间存在的依然是难以逾越的鸿沟。
且不说这些所谓的高招并不新鲜,有开历史倒车之嫌疑。相信只要经历过福利分房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单位自建房”、“综合打分”等措施仅都是当年早就用过的法子。对于住建部而言,重新启用这些政策,不仅同温家宝总理在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把握好政策的力度和节奏,增强政策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的经济工作方针相违背。同时,也可能使得公众对十年房改产生南柯一梦的误读,作为房改政策主要制定者、执行者和既得利益者,住建部绝不愿也绝不允许让这样的解读出笼。
而更为重要的问题还在于,二次房改提出的某些建议,其最终结果将因市场公平机制失效,而导致最不和谐的二元社会的出现。
在专家为二次房改开出的药方中,最新、最猛、最吸引人的举措,就是提出建立第三种住房制度。按照逻辑,享受第三种住房制度的应该是第三种人。问题也就来了,什么是第三种人?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出身、血统、学历、籍贯、收入还是别的什么?同时,为了更为准确的从法律意义上描述第三种人,首先要对第一种和第二种人进行精确定义和描述,这个工作又有谁来完成?为了住房,我们每一个人是否一出生就要被重新贴上“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标签?
说白了,二次房改依然将希望寄托在政府而不是市场身上,这种改革其结果必然是导致市场失灵,造成更大不公平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