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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股改之后 A股市场制度改革大幕再次拉开
2012-03-19 13:44:093月15日,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对人民网网友在“两会”期间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表示证监会将从四个方面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继股改之后,A股市场制度性改革大幕再次拉开。
首先,建立正确的定价机制。
A股市场的估值机制是扭曲的,三高发行、ST股炒作缺乏退市机制都是估值体制扭曲的表现。
三高发行是审批机制下发行溢价与正常股缺乏投资价值的综合反映,太多的公司资源与过少的上市公司形成尖锐矛盾,导致上市成为稀缺资源。一旦上市,实体企业就可以获得资本溢价,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一度在股市可以获得十倍以上的溢价,本质上是价格双轨制,千军万马的实体企业与利益链条上的相关人员,希望搭上资产数倍甚至几十倍溢价的财富快车。
在具体做法上,是推出退市机制。该负责人表示,在推出创业板退市办法后,证监会目前正集中力量研究改进和完善主板退市制度。推出退市机制、完善退市机制,是减少壳资源溢价的一个重要方面。
针对有网友提出要取消审核制改行注册制,该负责人表示并不是新股发行问题的核心。注册制和审核制的实质性差别并不大,在那些实行注册制的市场,有些审查得比我国资本市场要严得多、细得多。此话似有意混淆边界,实行注册制的交易所严格审查信息,与行政色彩浓厚、带有寻租色彩的审核制不可同日而语。即便现在没有条件,A股总要过度到交易所的注册制,否则不恰当的新股天然溢价就无法消除,监管者与寻租者的战争就会成为内斗。目标是“健全股市内在机制,放松管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让市场自己为自己定价。
有关方面强调提高股票流通性,药不对症。A股市场缺的不是流动性,忧患就在于一年500%甚至900%的高换手率,扭曲了市场定价,还操纵了市场定价。因此,在A股这一特定市场增加流通性并不能保证价格发现,相反还扭曲了价格,从这个角度而言,短期内采取炒新停牌等重拳出击举措,极有必要,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其次,重视投资者回报。
市场的涨跌说到底取决于上市公司的赢利能力、诚信、对投资者的回报,而不是供求关系。以减少新股发行的方式拉高市场,是饮鸩止渴。
目前证监会从两方面加强投资者回报,鼓励现金分红在先,而后积极协调降低上市公司分红相关的操作成本,提高公司对股东的回报。鼓励分红并非行政干预公司运作,而是向回报投资者的正确道路上前进的一大步,如果上市公司能够以对投资者的回报,建立正确的估值体系与信用溢价,越来越多有赢利的、有前景的公司将浮出水面,有效地建立起优劣驱逐良币的竞争机制。当然,鼓励现金分红只是一个方面,同时关注分红与再融资指标,可以区分出是否属于钓鱼式分红,对长期不分红公司的调查摸底,有助于监督上市公司建立真实的财务数据。
有赢利、有前景的公司上市,对于市场是好事,市场不会因此恐惧害怕,最怕的是变脸公司圈钱就赖帐,变成铁公鸡,那市场将寸草不生。
第三,建立信托责任机制。
强化市场约束,促进发行人、中介机构和投资主体归位尽责,让中介机构、询价机构为自己的报价负责,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自己的审计负责,而不是成为利益链条中的重要环节,集体欺骗中小投资者。
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所称的信息公开透明、责任归位、对不尽责的责任主体的处罚,就是建立信托责任最重要的环节。美国次贷危机,评级机构成为“凶手”之一,现在,A股市场的中介机构离当时的评级机构有多远?
第四,建立投资者保护机制。
投资者适当性、信托责任等都能保护投资者,让人鼓舞的是,有关人士提出了公益诉讼制度。证监会系统及有关单位正在积极研究公益诉讼制度,不断拓展投资者受侵害权益的救济渠道,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证监会也注意到,国外的集体诉讼司法实践有利有弊,如何与中国的实际做法相适应,可能还需要认真探讨和论证。
中国当然不可能照搬美国的集体诉讼,但对于蓄意欺诈、造假者有快速惩罚机制,有公益诉讼制度在后,离建立起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市场文化也就不远了。
如果说此前A股市场的特色是保护企业,为融资服务,现在通过制度改革逐步回到投资者利益为主、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为中国经济长远服务的轨道上来。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我们支持,并且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