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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2011-10-31 17:23:2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对外宣布,我国前三季度保障房建设开工率已达98%。在中央及各政府的大力推进下,保障房建设开工任务今年顺利完成已成定局。
在保障房问题上,开工环节完成仅仅是一个开始,后续还有大量繁重的事情需要推进。如后续建设资金的筹集、工程质量的管理、分配和管理等。按照住建部要求,今年11月底必须确保保障房三分之一项目主体竣工,年底确保竣工项目400万套。各地能否按照要求顺利完成保障房竣工任务,值得关注。
国务院办公厅9月28日下发《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保障房安居工程的总体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而在此之前,政府还提出2012年保障房新开工面积1000万套。
当前,我国保障房建设中主要存在六大问题:
(1)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远离城市中心,配套设施难以同步建设,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
(2)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使用了不合格建筑材料;
(3)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难度,出现了“骗租骗购”情况;
(4)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用地、拆迁不及时;
(5)顶层设计不够,前后政策衔接不好;
(6)法律法规和长远规划建设滞后。
在今年我国GDP逐季回落、CPI继续高位运行、紧缩货币政策不见放松、保障房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仍在探索的大背景下,完善保障住房的土地供应、融资投入、公平分配、管理机制势在必行,2012年保障房建设指标面临调整。
现阶段保障住房实行的是以实物保障为主,今后将逐步转为货币补贴为主;建设计划头几年,保障性住房任务重一些,后几年会少一些;鉴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进程的差异,住房保障方式也不能再“一刀切”。
北京市通过地方法规正在实施将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的职工和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都纳入公租房准入范围。上海市选址临港新城实施首个限价商品房项目,为引进人才、技术骨干及专业管理人员提供住房保障,但规定限价房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各地正在通过各种探索,积极开拓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的新渠道、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