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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宁:“保兑付”才是房地产信托的大问题

2011-10-28 09:00:49

来源:证券时报 2011-10-21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日前已勒令4家信托公司暂停房地产信托业务,为期3个月。这则消息也引发了外界对监管层会否进一步出台政策,控制房地产信托规模的猜测。

从记者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这则消息既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积极的一面是,4家公司被罚只是个案,监管层此次惩罚的只是“坏孩子”,而其他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信托业务仍能正常开展。从被罚的4家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看,均为近一年来才开始大力开拓房地产信托业务,不存在管理风险和兑付风险暴露的情况。而此前证券时报也曾报道过,监管层要求相关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每月发行规模不得超过4月底的规模”。据记者了解,4家信托公司此次被暂停业务的主要原因也正是发行规模超标。

 消极的一面则是,对房地产信托“稳中有降”的监管要求正趋于深入和具体。为控制房地产信托规模,监管层今年6月份将事后报备改为事前报备(实为事前按单审批),近日则直接发展到叫停信托公司业务。

不过,记者认为,从今年年中以来的“控规模”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事实上,自6月以来,在新规作用下,房地产信托总体发行规模已趋下降态势。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信托各项业务四处开花,不少信托公司已经提前完成年度利润目标,甚至因集合信托业务占比提高且期限较长的因素,信托行业在未来1~2年内仍将维持可观的业务收入水平。

因此,除少数公司外,降低政策风险,控制规模已经成为了行业自觉。有理由相信,监管层近期不会再出台限制房地产信托业务发行的监管措施。

而“保兑付”却将成为未来房地产信托面临的最为严峻问题。房地产信托产品期限一般为1~2年,发行高峰却是从2010年初延续至今。根据信托业协会的数据,2010年,房地产信托年增量超过2800亿,2011年仅上半年发行就已经达到了2000亿,由此可见,从2011年9月开始到2012年末是房地产信托集中兑付期,由于兑付资金量庞大,随之而来的兑付压力可想而知。

与之相对应的是,开发商兑付能力正在被削弱。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9月份监测的30个城市中,有七成城市商品住宅的成交量下跌,价格也现“稳中有降”态势。

在此情况下,或许业界更应关注的是,如果有项目不能按时兑付怎么办?借新还旧的现象究竟有多严重?面对兑付风险,在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继续加大信托公司对项目的风险控制能力?还是加强对投资者风险意识的教育,改变信托投资高收益零风险的诡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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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文:2011-10-28 11:22:44
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14:00在上海中山北路2088号4楼拍卖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开通网络同步竞价)【】中为保证金额(元)。

一、 拍卖标的:上海市湖南路565弄“兰庭”8号801室住宅建面380.14㎡;另带地下车位两个,建面各为54.15㎡【400万】;

二、 竞买看样:即日起凭身份证至本司开具预约看样单。

第一次看房时间安排在2011年10月28日下午2点,有意竞买者可直接去实地看房


三、 咨询电话: 08:30-11:30 12:30-17:00, 62039812-800、32031293、52913611。

四、 注意事项:竞买者须于拍卖日前一日凭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并交付保证金,用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在办理登记前到账;网上竞买人另需办理网上注册、签署网络竞价文件;一个号牌仅可竞买一个标的并限两人入场;房产标的的合法承租人在同等竞买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不参与竞买登记,则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 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000号13层 邮编:200063 邮箱:br@ciac.cn 网址:www.ciac.cn(上海地铁三、四号线镇坪路站下车即到)

六、 拍卖原因:上海市湖南路565弄8号楼801室房屋产权人因借贷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以拍卖形式将业主所拥有的住宅进行拍卖变现,所得拍卖价款用以清偿业主的债务.
由于是司法强制拍卖,若第一次拍卖不成交,法院将降价拍卖(一般每次拍卖降价不超过前次拍卖底价的20%)。
该房屋在2011年10月14日已经进行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3500万,但流拍;11月8日将进行第二次拍卖。

七、司法拍卖中的住宅标的是否受限购令影响?
房地产交易中心答复,司法拍卖不受限购令影响,最终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后,法院将解除对拍卖标的房屋的查封,注销原业主的房地产登记信息,向买受人出具民事执行裁定书,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处出具协助执助通知书,将拍卖标的房屋登记于买受人名下。
司法拍卖中的住宅交易过户,是凭法院出具的法院文书进行交易过户,是区别于买方从开发商购一手商品住宅(执行限购令),也区别于从房产中介或个人购进二手住宅(执行限购令)。

八、司法拍卖中的住宅标的是受须作房产税征免认定?
必须作房产税征免认定,房产税认定流程与其他商品住房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九、 上、下家的税费是多少,应由谁来承担?
上下家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据此,买家只需要承担契税及交易手续费

十、 下家除承担拍卖价款和下家税费外,还应承担其余哪些费用。
下家除承担拍卖价款外,还应承担支付给拍卖公司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执行最高法院标准。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
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
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十一、 该房屋介绍:兰庭所处的兴国路湖南路、毗邻繁华热闹的淮海路、徐家汇、是上海市中心闹中取静的优越区位、同时也是上海传统的高档住宅区。周围环绕兴国宾馆、湖南别墅、永福别墅、丁香花园、丁香别墅等著名的老洋房、充满着浓郁的法国风情。珍贵的地理位置、馥郁人文沉淀、是国际友人、海外华侨、政界要人所珍爱的高贵区域。

十二、司法拍卖房屋的优势:
一、司法拍卖房屋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成交价;
二、 本次属司法拍卖,凭法律文书过户,不限购(上海户籍拥有2套及以上住宅的,非上海户籍拥有1套及以上的住宅的家庭均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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