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收藏博客 | 豪宅博客
    个人资料
  • 姓名:朱大鸣豪宅专家
  • 博客等级:16
  • 博客积分:507765
  • 博客访问:544371
    博客标签

我的好友
  • 博文

朱大鸣:土地市场是官员腐败的高危地带

2011-07-22 13:57:32

强行拆迁愈演愈烈,国务院要求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止违法强拆行为。确实,当前中国上演的拆迁和土地征收冲突,是土地体制问题旧疾复发的呈现,如果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经营土地的性质,这类问题将会越演越烈,而且冲突将会更加猛烈。

但是,基于土地财政已经几乎替代了税收财政在地方政府中占据最重要的地位,这个问题越纠缠越不清楚,甚至还可能出现变成死结。地方政府财政的土地依赖症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短期难以克服的问题。

如果不靠土地,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全国地方政府的财政问题呢?目前来看显然很难找到,如果加税,这是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如果裁员,现在就业形势很严峻,国家公务员每年都在扩招,很多人把公务员看成唯一的途径,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难题。每年公务员考试都在刷新历史记录,招一个人国家一年就得多付出一个人的工资和福利,这些都是困扰财政的难题。而且,越来越多的民生项目,也都指望土地出让金出力,比如说保障房和教育。很多人说房地产“绑架”了经济的各个角落,但事实上,很多角落期待被“绑架”。资本恶炒土地和房屋,很多行业期待房地产借房地产的热气来走出困境,各个产业的风险都指向了房地产,房地产沦为人人都指着脊梁骨骂的房老大。地方政府借助土地杠杆经营城市,虽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也造成了房价的刚性上涨,几乎无法进行调整,因为“绑在”房老大身上的利益太多了,多的让所有的力量只能选择忍耐。

土地问题往往是官员腐败的高危地带,日前处决的苏杭两位副市长,其罪行都与土地问题相关,在某种意义上,土地和拆迁问题,成为当前基层社会冲突的最主要载体,也是一个一旦就着的火药桶,对于被拆迁户的野蛮拆迁,或明或暗地对待拆迁户,有的致人死亡,有的雇佣黑社会当作打手故意刁难拆迁户。土地和拆迁问题,不仅仅是经济纠纷了,还是利益碰撞的火山口。

这种制度的背景在于,地方政府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既得利益者,也是楼价之所以坚挺的重要顶梁柱。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就是“第二财政”,这个财政事实上比第一财政对地方政府更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因此,卖地还债是地方政府的几乎单一选择。习惯于“寅吃卯粮”的地方政府,在银行的配合下,天然地倾向于选择贷款-建设-卖地-还贷的资金运作方式。因此,为了这个运作循环不至于破产,地方融资真正的平台不至于断了后路,只能保持旺盛的土地市场,否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将是一场难以扛起的梦魇。

土地财政的背景历史就是分税制,严重削弱了地方发展经济的能力,因此,地方被迫从税收之外找税源,这个税源大家不约而同的找到了土地,只不过有的早一点意识到土地的巨大价值,城市发展就快一些而已。统计数据显示,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4年的42.7%;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变化,一直在70%上下波动。这说明,地方不足的部分,以土地价值发现和攫取为代价,予以补充。于是,土地成本推高房价(房价作为最终产品,肯定会被各种各样的费税成本推高)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地方对于土地价值的货币化越是依赖,野蛮拆迁和强制征地就不会自动消失。因此,在治理楼价的问题上,寻找替代土地财政的办法就迫在眉睫了,虽然我们暂时很难找到替代办法,但并不等于这种办法不会随着实践的深入而被发现。

我们认为,回归税收财政,可能是地方政府还是要走得道路,土地有价值也不能无限涨下去,楼市也不可能一直涨下去,与其被迫硬着陆,不如趁早布局撤回的道路。热衷于搞间接税和印钞票的隐蔽做法,其实比直接征税的做法负面效应更大,现在这种负效应已经彰显了:生活成本已经因为转嫁的税费非常高了,房地产价格已经因为高地价和多如牛毛的税费飙到天上了,还有生产成本已经让大量的企业不愿意做实业了,社会利益冲突并没有因为经济增长而消弭,反而在利益争夺中更加激烈,这些现象,已经足以给我们敲响警钟了。

阅读(795) | 评论(0) | 收藏(0) | 推荐(0) | 举报

暂无评论
  • 发评论
  • 登录 | 注册
  • 最少5个汉字。请勿发表色情、反动的内容或广告,谢谢合作。
    • 请选择表情
    • 真棒
    • 我生气了
    • 我酷吧
    • 微笑
    • 热吻
    • 好害羞
    • 翻白眼
    • 悲伤
    • 抓狂
    • 疑问
    • 窃笑
    • 惊讶
    • 鬼脸
    • 大笑
    • 呲牙
    • 闭嘴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豪宅之家的观点或立场。
    copyright (c) 2004 haozhai.cn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豪宅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