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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保障房数量有何不可
2011-03-28 10:54:19没有人否认房地产调控与建设保障房的重要性,同样重要的是保障房的资金来源与公平分配。
房地产调控正在聚集一批反对派力量,中国保障房建设到底是一场乌托邦运动,还是基于事实的民生壮举,将在未来两三年受到考验。
房地产市场地动山摇,成交量大幅下挫与土地流拍让地方政府如坐针毡,今年地方政府将面对巨大的财务负担。据《华夏时报》报道,一些地方官员对房地产调控颇有啧言。全国人大代表、辽阳市委书记唐志国表示,现在财政体制不尽合理,地方政府事权承担多,责任较大,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的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市长坦言:“不靠卖地,还能靠什么?!”上述报道与笔者所见所闻一致,许多地方政府在为今明两年的收入来源发愁,他们愤愤不平,认为中央政府拿走了他们的饭碗,却没有给他们面包。
地方力量只是抵抗房地产调控的诸多力量之一,其他的抵抗力量包括习惯了厚利的开发商,尚未退出的投资者,甚至包括某些保障房的保障群体本身。
将上述反对与恐慌全部视作既得利益阶层的哀鸣,并不公平,中国房地产依赖症后的剥离术十分艰难,一纸蓝图与一个宏伟目标并不是确保目标实现的手段,在实现房地产调控的过程中,既牵涉到行政调控下中央与地方责权利的分配,也涉及调控深入到市场的哪个部分,厘清市场与行政边界,才能让行政调控止于所当止、行于所当行。
一连串的问题包括,如何筹集众多的资金用于保障房等民生项目,银行与实体经济的风险如何规避,以及如何确保大多数保障型住房不被寻租者与资产者获得。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让房地产调控获得民意支持,获得长期调控的基础;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实体经济下行、通胀上升、保障房寻租加剧,将使房地产调控功亏一篑。
只有效率与公平可以解决不满与恐慌。
我们必须承认现实,仅仅依靠拨款,中国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是无法完成的。3600万套的保障房大约需要4万亿左右的资金,而从2011年筹集的资金数量来看,估算五年总体资金缺口大约在3万亿元左右,相当于我国2010年财政收入83080亿元的36%,是2011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民生支出的三倍(2011年实际支出安排10509.92亿元),与2010年全国土地收入大致相当,总而言之,这是个几乎无法完成的资金规模。
筹集资金,无外乎开源与节流。所谓开源,即增加税源开征税收,所谓节流,即改革行政架构,降低政府行政支出。我国的税负负担全球领先,继续对实体经济征税是自杀之举,在温州等地已经出现金融体系崩溃的前兆,在中国市场信用最发达的地区,卷包而走的民间金融机构越来越多,温州上万家的地下钱庄资金链受到冲击,因为他们赖以为生的实体经济急速下行,根本无法支付年息30%左右的融资成本。
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自主权是必要的,扩大增值税留存在地方的比例。中央向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在增加,2010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2349.63亿元,增长13.3%,但转移支付有严格的限定,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多,效率不高。与其进行大规模的转移支付,还不如把这部份税收收入直接留在地方政府,让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决定如何使用。也许有人会担心地方政府挪用,但我们必须清楚,转移支付的使用最终仍由地方政府操作,如果我们不相信法律能够制约地方政府,那么,更不应该相信法律能够制约中央政府。
根据房地产市场历年土地收入,以及地方财政状况,保障房的数量可能需要降低一半以上。也许这会丧失让人振奋的蓝图,却有实事求是的美德,否则,一些地方政府将以其他手段忽悠社会,比如在保障房中使拆迁房占比提升到一半以上,在建设保障房的过程中制造出另一批需要保障的群体,无法形成保障房增量。表面上保障房数量节节上升,实际上全都是金玉其外、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
1800万套保障型住房落实到位,以每户四口人计,可以解决7200万个人的居住难题,如果切实分配到需要保障的人的头上,同样是个了不起的工程。
正因为支持保障房建设,支持政府恢复商品房与保障房的双轨制,更需要实事求是,让事情办成,以免用形象泡沫取代业已形成的房地产泡沫,使房地产调控的反对者们用以往垄断体制下虚无的房地产市场攻击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