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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缺少来自楼市主体的内在动因
2011-02-15 10:52:07
在新的一轮调控中购房的交易环节成本明显提高,再加上新添的房产税应该说是卡需求已经达到极致,有人说这是无所不用其极的高压政策。
政府这么做,理由一大堆,其中关键的一条就是保民生,抑制高房价,让更多的人买得起房,让买得起房人的压力相对小些。
开房商对新一轮的调控政策的出台有预见,有准备,他们从来就没高看自己,因为牵制他们的因素很多,比如,政府土地限供,地价飞涨;比如银行加息,限贷甚至不贷;比如舆论打压,购房者因高房价对开发商的敌视情绪;比如,卡改善性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对销售的影响。安徽的一位资深开发商说,我们不喜欢目前的楼市调控政策,但我们必须面对,现在我们已经习惯在政策的屋檐下做事,如果不适应就意味着被洗牌,新政之下开发商的阵营并没有乱,很多开发商都坚信在未来的10-15年间,房地产行业仍然是较高利润的行业;
银行对新一轮的调控政策的心态更为复杂,一方面对贷款紧缩政策保证金融安全持欢迎态度,另一方面对一花独秀的房地产贷款大量减少影响利息收入大为惋惜,如何智对两难问题一直无解,因为实质上银行也只是当不了家的二掌柜;
购房者中,投资需求者对新一轮调控政策是持坚定的反对态度,首先他们认为他们的存在是合理的合法的,他们对活跃市场,加快资金流动是有贡献的,从政策上公开对投资持敌视态度是不符合商品经济原则的。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对投资房地产仍情有独锺,银行提高首付比例他们就全款购房,银行提高贷款利率他就不贷款。即便是购房自住者对房产税与新政结伴而来也是意见很多,因为他们只看到了加税,没看到房价下跌,说得漂亮,落地的太少,使他们对调控的信心大减;
地方政府对调控新政也不看好。原因是调控的行政问责与GDP政绩考核发生严重冲突,众所周知,房地产价格的上升显然是地方经济繁荣象征之一,也是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
综上所述,调控缺少来自楼市主体内在的动因!如何智对这些问题?恐怕不能过于依赖行政的手段,调控一定要把握规律,通过楼市主体内在的动因去调节市场!毛泽东同志说过,外因是变化的调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