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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不可承受之税
2010-12-21 11:44:15现在看来,房产税就像那只逐渐响起来的皮靴声一样,越来越近了。关于房产税的各种言论传闻也呈现出发散态势,“房产税真的要来了”已经开始和你我有关起来。
关于房产税的执行经说有三个版本,我们来看看各自的花样不年华:
版本之一:是容许夫妻双方有两套基本住房,同时设置一个人均60平方米的基本上限,超过这个范围或者两个条款有所突破,则开征总价3%左右的房产税。这个方案一旦实行,确实属于杀敌一千自伤八百,可惜这个自伤伤的是很多辛苦一辈子的购房者将更加无以复加地陷入高房价和苛捐杂税的猛于虎口之中——目前的主力购房团体小夫妻中或因(从双方)继承或因自主购买等来源,两套基本住房的比例并不低,同时附着的人均60平方米也是属于“前收纳,后自然收纳”的递进关系,所以以两套住房征收就符合之前一个因为股市而崩溃的人在财政部门口跪求:“你们就直接把我的钱收去吧!”
版本之二:是以某个时间节点为限,该时段以后购买的物业全部或梯级征税。这个方案将增量作为一个课税条件,表面上看是抑制了房产消费,但对于不同购房需要和不同时段有购房需要的人而言,是拖动了楼市的“年末狂销”,很多购房者将提前消费地囤房,将举债消费地囤房,将不加比较低囤房,这样让市场供应中的滥竽充数行为可以搭上一班开往暴利的地铁,对消费者、对银行、对房地产市场提供了饮鸩止渴的一剂春药!但是是否能够抑制购房呢?或许未来豪宅市场仍然无法打击下来,而刚需市场将一潭死水,这种两极现象是调控初衷所希望的么?!
版本之三:这个也是目前比较客观比较民生的方案,即设置一定时间节点,对高价房开始征收房产税,这个方案是第二方案的衍生方案,即对于被广大老百姓深恶痛绝的高端物业增量开始课税,表面上看这个方案对富人苛责对穷人网开一面。但结局是否如此精准完美呢?且慢高兴,这个方案里面也是悬疑重重:首先,对于高价房的认定,五万单价还是十万单价?其次,在制定法则时候先以一个投机取巧者的角度看看这个法则有否漏洞可钻?甲方或中介坐低价格评估的空间在哪里?第三,最值得怀疑的是这个貌似正直方案的执行力,君不见很多楼盘最好的位置并非卖出高价,也并非卖给富人,而是卖给了官人,官人们怎么可能制造出一把走火的枪呢?!
这个是对于一个貌似完美的全面质疑。
房产税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上海和重庆也已经被点名成为“试吃”对象,这一口或许是蜜糖又或许是毒药的东西,已经像【阿甘正传】开场一样逐步从天空飘落下来,普通人对一个政策支持与否的标准是“是否与我有关”。
房产税斟酌最后出来是否又是一门哑炮而伤了无辜?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但房产中不可承受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