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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发动一场“扒粪”运动
2010-08-02 13:26:40无论是中国历史上的言官制度,还是美国的扒粪运动,都是舆论监督防止社会异变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良药,如果失去这些良药,肌体可能就会发生病变。
舆论监督在中国实属不易,在这个以权力为中心运转了几千年的古国,因言获罪或者遭到暗算的实例,屡见不鲜。我们提倡以法治国,现在更要关注以微小的个体,正是这些微小的具体生命,促进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为何遏制权力的膨胀,封建王朝尚能建立各种各样的制度,促使言官发挥监督的能力,使得整个权力集团不至于因为一些特别嚣张的官僚,一起覆亡。古代的言官也不容易,很多言官丢了身家性命。有宋一朝做得比较好,开国皇帝宣布永不杀以言犯上的言官,因为他们清楚,言官是保护整个王朝的最重要的力量之一。历代治乱规律可见,凡是言路闭塞,群小乱舞乱象,总是社会走向没落的标志,凡是言路广开,群贤辈出的景象,都是社会升平的标志。我们必须要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促进社会与经济同步快速进步。
时间转到了21世纪的中国,特别是最近,因言得祸事情特别多,先是经济观察报的记者被“通缉”,再是每日经济新闻的报社被踢馆,再是中青报记者出车祸,还有是华夏时报的记者遭到有预谋的袭击。
观察这些案件共同点,很多是揭露上市公司的丑闻或者爆料公司内幕得罪了这些公司,而这些公司的本事很大,竟然引得权力为之折腰,或者其他势力为之驱使,才造成了这一桩又一桩公然挑衅法律的丑剧。
不仅仅如此,还有直接被权力全国通缉的,以前就发生过多起跨省追捕因言获罪的案例,还有的直接到人家报馆抓人,地方官带着警察去抓记者,还有的威胁记者的采访,媒体行驶舆论监督权总是被权力用各种各样的小九九给阻挡着,长此以往,言路还不被堵塞吗?闭上耳目以塞视听,难道事实就不存在了吗?因此,有问题还需要解决,而不是出此下三滥的手段,这只会激化矛盾。
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和诽谤罪成为舆论监督者头上的一把利剑,随时都可以按着这些罪名恶意的抓捕。似乎这两条罪名,成了肇事管理和老板的保护伞,这怎么能服天下呢?官员和警察都应当明白,是政府和百姓给了你们饭碗和权力,你们不能自挖墙角。
上市公司也好,各种官员也好,应当清楚的是,堵塞言路或者恶意报复,不仅仅是能力的问题,还是人品的问题,更是违法犯禁的事情。如果这种恶风不杀一下,各种丑行和错误,很难大白于天下,淤积越久,出的事情就越大。
并不是仅仅为记者或舆论监督者鸣不平,还因为无论动用司法机关或者警力企图“解决”这些问题,都将损害新闻当事人的权力,或者损坏国家的权力,法律的尊严。至于用下三滥比如雇佣各种势力的威胁,更是为人们所不齿,相信连他们自己都觉得丢人。
美国当年出了一个扒粪运动,就成功的促成了美国市场经济的转型,奠定了美国经济崛起的基础。资料显示,19世纪下半叶,控制了美国的经济命脉的经济巨头为了巩固这种垄断地位,对内根本无视员工的利益,对外以迫害公众利益作为赚钱的重要手段,奉行所谓“只要我能发财,让公众利益见鬼去吧”的经营哲学,引起了社会公众舆论的强烈不满和抨击,出现了2000多篇揭露实业界丑闻的文章,形成了近代美国史上著名的“扒粪运动”。
“扒粪”运动历时十余年之久,一些著名的作家也参与其中,如弗兰克·诺里斯的《章鱼》、《深渊》,对一些大公司的种种恶行作了生动、逼真的揭露。厄普顿·辛克莱的《屠场》揭露出芝加哥肉类工厂的肮脏黑暗令人震惊,据说老罗斯福总统从此不敢吃香肠,并导致了政府通过食品卫生法。“扒粪”运动促使社会猛醒,人们开始与各种丑恶现象作斗争。各种立法如潮水般涌来,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纯净食品和药物管理法、肉食检查法、反托拉斯法等等,在妇女选举权、创制权、复决权、罢免权、选民直接投票的预选、减少任官人数、比例代表制、住房、教育、劳工、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都作了重大改革。这些措施,有力遏制了腐败的滋生,迅速缓解了已成剑拔弩张之势的社会矛盾。
更重要的是,美国的扒粪运动,避免了美国社会的动荡,使得社会立法更加完善,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形成了稳定社会的各种机制,使得美国躲掉了各种各样的“大劫难”。
中国当前正在处于市场化进程之中,各种商业丑闻不可避免,但如果任由这些丑事不断的滋生,不能让其见到阳光,损害的只有市场秩序,鼓励权力采取非法手段去违规,最终损害的还是国家利益。无论从古代言官的治乱经验和教训,还是从美国的扒粪运动带来的实际效果,我们都应当努力的解决当前一再发生的因言得祸的悲剧,不能让为了公共利益的行为吃亏。
相信我们党和政府,不会坐视这些恶风继续下去,会给这些兴风作浪者应有的惩戒,杜绝此事再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