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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征低额房产税加资本利得税

2010-05-20 13:59:27

围绕房产税产生的漫天迷雾,其实质是对中国砖块经济是否未来的博弈,也是对于中国未来房地产市场以投资为主还是以消费为主的定调。

中国式的物业税目标何在?不是劫富济贫,不是剥夺民财,而是有两大目标:第一,让地方财政从土地财政转为合法的税收财政;第二,从房地产从投资者主导的投资性定价转为消费者主导的消费定价,把房价与收入相结合,终止房地产恶性炒作时代。

从上述两个目标出发,中国式的物业税最稳妥的做法是低额房产税加上资本利得税。上海拟推出的低额房产税为房产市场评估价的千分之八,此税向高档商品房与多套房拥有者征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推出的阻力。但固定的低额房产税无法抑制房价,主要货币流动性继续泛滥,卖方市场中销售者可以将所有的成本转嫁给买方。如美国开征物业税,但次贷危机前造就了空前的房地产泡沫危机,原因就是货币贬值导致物业名义增值,加上混乱的证券化,使所有人对房地产趋之若骛。

要抑制投机性炒作,在房产交易中征收高额资本利得税,是一招杀手锏。曾经询问一位加拿大经济学家,加拿大炒房者稀少的原因是除了保有税之外,在交易时根据个税率加征资本利得税,如这位经济学家的个税率在30%左右,一旦出售房产不得不把收益的30%拿来缴税。如此一来,炒房者稀少,中资爱在澳大利亚、英国、迪拜等地炒房,很少在加拿大、德国大炒特炒,资本利得税与对外资炒房的严控是主要原因。

物业税与资本利得税不同性质的税种。物业税主要针对不动产,不动产的市场评估增值部分都在纳税范围。考虑到对于普通民众的承受力,对于普通商品房与非豪宅的自住房免征,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大多数自住性购房者、工薪阶层的利益。

而资本利得税顾名思义是对资本类产品征税,如不动产、股票、债券及可调换证券、基金、期货期指、土地与土地使用权等,一旦不动产上市交易获得巨额财产性收入,就纳入资产品范围,需要征收资本利得税。一来抑制投机者短期狂炒,二来平抑资产品价格鼓励社会资金流向实体企业。

征收低额物业税加房地产资本利得税有一大好处,只有兑现时才会征收,是对炒房者的惩罚性税收,体现了税收公平的理念。养房抗通胀一族所受影响较小,在真正抑制炒房一族的同时,也保护了一辈子省吃俭用买两套普通商品房者的负担。他们可以成为出租者,盘活租房市场。

目前市场上针对房地产税的巨大反对之声,大多数属于误解之后的误读。

反对房产税主要基于以下理由。或认为在土地供应捉襟见肘之后,依靠房产税剥夺民财为地方财政输血;或认为房产税是重复征税,民众在缴纳了70年的土地出让金后再次缴纳保有环节税收,无异于与民为敌;或认为征收房产税与以往房地产繁杂的税费没有区别,不过是官员借机敲竹杠。不难看出,所有上述疑惑都是以往政策信用透支埋下的恶果,人们担心所有的税收都会在不透明的财政中流向未知的黑幕。

要破解上述疑问,惟一途径是通过房产税重拾政府信用。针对三个重要质疑,有关方面有必要给出明确的解答。

房产税是否给地方财政输血,无可讳言,房产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房产税相比于目前的土地财政与繁杂的税费,是一大制度进步。没有一个大国是依靠土地财政获得主要财政支撑,依靠繁杂而不透明的房地产税费充实财政小金库的。以土地财政立国,经济无法持续增长、政府失去合法性依据。

房产税是否属于重复征税?房产税与土地税种不同,并非重复征税,但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对现有税费进行清理。房产税是在保有环节征税,属于财产税的一种,我国有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在大规模征收房产税后,有必要重新规范房产税费。如财税专家刘桓所说,开征物业税后,可以把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在一块,在交了土地出让金之后,土地就不用再交使用税了。

至于税收流向公务员消费,流向未知的黑幕,并非物业税征收之后的特有现象,只有通过公共财政、民众监督、人大监督等法治办法解决。这是中国法治与市场建设过程中重大而漫长的制度建构,需要中国社会大转型。物业税的开征是一个重要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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