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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福利分房的存在是国家机关的耻辱
2010-04-15 14:05:41新华网4月11日报道:最近一些中央部委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大型央企和北京市地方政府系统的内部集资房、团购房、经适房价格引起公众集体关注。一则《公务员买房内部价惊人》的网络热帖爆料称,在北京海淀区四道口的“部委大院”区,近两年盖起了不少新楼,但这些房子不随便往外卖,因为它们是部委机关的内部职工住房。这些“家属楼”的价格是4500元/平方米左右,而旁边商品房小区“主语城”的二手房却要4万元/每平方米。
新浪网4月12日报道: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也证实过,北京确实有很多低价定向住房,没向社会公开销售。2005—2009年,北京由特定单位使用的用地面积大约是商品房住宅用地面积的两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表示,去年一年很多东西都超过了计划,只有保障性住房一项没有实现计划,而福利性的官员住房却大大超标,公务员适用房、集资房出现失控。笔者一个朋友的儿子2008年研究生毕业进了北京市委机关,去年“十一”就住进了单位分的福利房。还有更牛的,据秦晖透露,东北一些机关甚至把集资房建在了海南岛。
东方早报4月12日发表马光远《公务员分房之害远甚于土地财政》的文章:福利分房这个属于公务员队伍、诸多事业单位员工、大学教职员等群体的特权,并没有真正走进历史。特别是2003年之后,房价进入快速上涨通道,福利分房这个已经被剔除出主流住房制度的事物,焕发出生命的第二春。各个国有单位以各种名义出现的福利分房比过去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有些单位通过审批建经济适用房,有些单位集资建房,有些单位通过各种方式享受两限房,挤占穷人的利益。一些部委和地方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
我早就知道一些地方政府,建的是经济适用房,配售的确是公务员和“吃皇粮”的人。这些地方我还亲自去过。
我也早就知道,中央国家机关也较为普遍的存在着变相福利分房的实情,拒不执行1998年国务院取消福利分房的房改政策规定。也听说中央国家机关群体是我国家庭拥有两套房以上的最大群体。
我因为顾忌身份,将这些情况只在极小的范围内嘀咕过,从未去投稿,更未去上书。全国统一的改革,党政军民统一的行动,多数地方和企业都执行了,老百姓也都到市场上去买房了,但是国家机关和一些地方政府机关却长期不坚决执行,变相福利分房,而且持续到今天,不但是脱离人民群众的问题,而且还是欺骗人民群众的问题。官民待遇不一样啊。公仆比主人住得好呀。
联想到我们打着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旗号,封杀全国的别墅用地供应,导致长期以来我国商品别墅成为商品房当中价格上涨幅度最高的品种。但是我们只要留心,相当一批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上的干部,他们在职时住在别墅里(或联体别墅),他们退休后还住在别墅里。要知道我国并未实行官邸制。当领导的可以去住,为什么不能让富裕起来的中国老百姓,在商品房市场上购买别墅居住呢?
我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共产党员应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而现在我们在干部待遇问题上,差别化和精细化都达到了历史的新高度。住房宽敞、公车私用、吃请宴会、公款国外考察、子女上好学校、健全的医疗保障,客观上当高官的和普通公务员,当官的和当老百姓的,待遇的的确确是不一样。这种行政体制如果不进行改革,垮掉的必然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事实上,反映在住房上的差异只不过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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