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文
我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
2010-02-08 11:40:28我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
这是一句经典的分手托词。
把这个标题用在这两天沸沸扬扬的上海东方男篮合同纠纷上尤为贴切。
姚明、李秋平、刘炜,这东方男篮登峰造极时代的三个台柱,在7年之后聚首忠义堂,却发生一起“一拖二”的并联短路。
之所谓没有跟着某些本质市侩却装作包拯的媒体那样群情激奋,盖因为拭去这个事件上面的口水、灰尘和龃龉,当只剩真相的时候,其实这不过是个再正常不过的商业回合而已——
姚明带着他的商业管理队伍来了,没错吧?术业有专攻
李秋平成绩不佳身体不好下课了,也没错吧?成败论英雄
刘炜求职业发展,也为自己谋利益,更没错!人往高处走
之所以一个很平常的商业纠纷现在被无限放大,甚至搬出我们打小看革命电影的套路,即一定要分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盖因为大家在对待姚明接收东方男篮这个事件本身给予了太多厚望,太多情感大于理智的舆论压力——
姚明接手东方男篮,就一定要给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李秋平,就可以或者必须被“教父终身制”,鞠躬尽瘁?
刘炜,就应该只念兄弟情不顾自己的未来发展,一棵树吊断?
我们或许已经习惯了看到大团圆结局,而不去顾及这将带来的损失和缺失。
更加令人昏倒的是,作为行政机关再一次暴露了自己“伪职业化”运作的猴急
我在电视上一看到一个出来接受采访的人,名字下面标注“上海体育局**”职位
就知道后面该说些什么
果不其然,张口就是“刘炜是上海培养多年的”云云
让人不禁联想民国时代、夹着香烟的老板满口金牙,
“咱家的姑娘,可是花了大价钱养活的”
刘炜的不自由,是职业化需要的自我反思
哪天没有这些官僚出来说的官僚话才是大幸
商业就是商业。
我们应该尊重商业。
商业运行中,资方可以压价,可以实施解雇。劳方也可以开价,可以拒绝合同。
翻阅这两天的报纸,舆论传递给我们的好人坏人评判标准已经昭然若揭:
姚明忘本了,开除老师逼走兄弟;
李秋平含辛茹苦忍辱负重老好人;
刘炜重情重义师徒情深揭竿而起。
没错吧?没错,事情肯定是这样发展下去了
没错吧?错了,商业不是香港电视剧《创世纪》
周立波说,股市没有专家,只有输家和赢家
借用一下,商业没有好和坏,只有胜和败。
呼吁舆论消音,给商业一个运行的环境。
让我想起了我和我的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