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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商扯皮,谁是谁的罗密欧?

2012-05-02 17:03:27

关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扯皮,从开始到现在就一直没有权威界定。在今天市场弱势背景下,关于房产销售中应该先攻住宅还是先招商业,正在复制这样一种永远不会有结果的扯皮流程。

的确,在目前整体经济运行迟缓的大背景下,已经不能用“一般来讲”这种搪塞来界定营销中的所谓经验,比如“一般来讲,都是住带商”,就是一个典型“经不起推敲的定律“。

如果房子卖不好,销售可以换位消费者推脱的藉口说“你们都没有商业配套,我买进来没法生活”,接着销售人员就一脸无辜地把皮球踢向招商人员;这时候,招商人员也可以果断效仿地用商家口吻回答:“他们说,这里人气都没有,就算零租金,也不愿意来做生意!”

结果,就是继续没结果地扯皮,就像汤姆和杰瑞一样。

其实,加一个状语条件,住带商这个“一般来讲”是成立的,也就是在今天我们反思这种所谓规律被成立,是缘于——在市场癫狂时刻,价格每天一高企,所以即使在周边任何配套都不具备的前提下,因为担心房子转眼又涨价,所以计较和在意的是房子本身,确切说是房子和背后价格之间的关联关系,所以不计较不在意周边是否有配套,毕竟城市在发展,那些图纸上的规划上的,早晚会兑现。

那么,在市场冷静时刻的今天,客人开始理性思考“购房,对于配套生活水平的需求关系”,这时候,即使零租金,商家也要反过来考虑下“做生意的人气条件”,于此,一场扯皮就没完没了地产生了。

或许只有在今天这样的时刻,让我们的地产从业者,包括商业地产从业者开始考量住宅和商业之间那“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关系。

甲方乙方之间各执一词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谁也没有说服对方的把握。

那么,是否可以打开思路,跳出一个项目的住宅和商业关系,而借助周边相邻关系对于本项目的间接推动作用力,来重新或者换位看待这个问题。

我一直不认同“住带商”的所谓规律,就是因为考虑到一个状语前缀之后,一切都会发生变化乃至逆转。那么,在如今背景下,一定是“商带住”也是站不住脚的臆断,毕竟中国整体经济体系中,房产没落经济飙升的背离是不存在的,因为后者对前者的依赖,是的确存在的。

在今天的营销问题中,住宅销售和商业招商之间,迫切需要的是第三方平台。这个平台不是资源,而是外部已经存在的商业和住宅,可能对于项目自身的影响力作用——外部是个住宅区域,可能就要本案的商业先行,用“先满足其他楼盘的生活配套”,来促进本案的招商,之后再曲线救国地推动本案的住宅销售!

反之,外部是个商业(为主)的区域,则可以兵分两路:社区商业和外围商业的互补作用,社区住宅和外围商业的“跨界对接”,社区商业本身,反而要视社区住宅销售之后客户的属性而做出相应调整和变通。

抛第三方的砖,引甲乙方的玉!

接着又面临一个后期问题:假设外部社区和本案社区定位迥异,比如别墅区中的一个公寓或者公寓群中一个别墅,外部商业配置和内部商业设置之间就要存在一个“先行运行,运行中调整”的问题——上海闵行某别墅区的知名公寓楼盘,先期定位按照项目自身定义但招商久久未见起色,后来索性就“随了大流”,等到公寓销售一空再行根据业主入住之后的生活和消费水准,逐步将商业配置登记“从天上降落凡间”,这其中牺牲了商业形态的稳健性,但这种牺牲好过“等你等到我心痛”的固执和木讷。

今天,住宅销售不畅,甲方往往“想要先招商,但害怕被商家以人气不足为理由反踢皮球”,但借助第三方外围形成彼此促动关系,尽管未必一定是“一般来讲”的所谓定律,但至少可以——走出项目运营起来的第一步。

一盘没有下完的棋,开局本身已值得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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