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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短脚之恋
2012-04-10 10:41:58
在房地产公司中,策划和销售两种工种总是一种欢喜冤家。且不说收入、工作量等问题,单就工作中,就经常发生如下场景——
策划曰:“我们项目在包装上要拔高,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调性!”
销售曰“但是我们现场和调性差的太远,客户来了就想走了!”
如上问题其实每天都在发生,只是通过销售和策划两种工种的载体得到表现,但关于“包装要不要夸张?夸张多少?”这两个问题,即使在市场最疯狂的时候,也一直在苟且着。
今天,我们在豪宅产品中一直听到“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般的教条,名曰“这不符合我们的调性!”这句话的适用场景,多在甲方对乙方(代理公司、策划公司)、丙方(媒体公司)和丁方(广告公司)的声色问责。
在今天这样惨淡的市场,我不敢粗口说“去他妈的调性”但我一定想安静地劝慰某些“唯调性论”的人,至少在今天的市场背景下我们有必要丰富地去“泛调性化”看营销,毕竟——今天的营销,更重视方案的驱动率、整体包装的配合率、产品回答怀疑的指正率,而调性本身,更重要是为了支撑价格,但今天支撑价格的已不仅仅是调性。
回到关于包装的问题,其实一种“说的一套,做的一套”之长短脚之恋现象深入每一个项目中,而且可以负责任地说,这种落差已经从单一的“来自策划、来自销售”的单一对比,丰富成了“包装目标、现场销讲、市场传导和价格验证”等四个方位和角度。
同样一个中环的项目,假设定价28000,这时候销售经理的纠结就表现在:既希望策划能把项目作出35000的调性,但同时又忌惮会不会来人之后觉得现场和推广落差太大而转身就走?
阐述这个问题,其实是3条线索:
第一条线索:要不要落差?
第二条线索:适当的落差,是什么幅度?
第二条线索:企划、销售、传媒、价格如何“像那么回事地”串起来?
关于第一和第二个问题,回答如下:落差是一定要制造的,否则项目营销可以直接改成严守一的【有一说一】了。至于幅度问题,根据不同项目可能存在差异化,但至少在今天的市场背景下,在价格基础上提升30%之内的上限是需要设置的,毕竟一个“项目跳起来都够不着”的策划方案,只能起到“来电、来人、成交逐步(大幅度)递减”的市场反馈。
曾经的马桥某案值得一说。当时4200元均价的项目,因为包装过度,Slogen动辄就是“法式风情”,过于忽略项目针对工薪阶层的真实定位,所以很多策划或广告公司有点语不惊人死不休,仿佛定位不高会造成项目自卑。
当时这个“法式地铁社区”犯了两个大错,法式传递出的高端定位让很多人屯于价格恐惧不敢来看,有“立升”的看了又发现现场和宣传“一个天一个地转身就走”;
更荒唐的是“像挤上回城的2路班车一样,一定要给自己冠上地铁房的Title”,而事实是从地铁下来到现场的路上,途径两个品质能级、价格能级都全面接驳的竞争项目(且从动线上看实在无法规避)。
关于第三个问题,其实是给策划人员添了麻烦——
策划包装的高度或者调性,需要自己把控夸张程度,同时要“事先听取销售意见,事后跟销售沟通调整讲义”,而对于媒体公司,需要采用“设置第三方角度评估”而非发篇软文去改改的广告费糟蹋,至于价格支撑,是需要把项目“优点是自我吹嘘的缺点是别人诽谤的,只有特点是‘天生理智’的”,对于项目指纹式特征的表达,远比一定要挤上地铁房的门槛来的轻松和真实。
之所以用周润发的经典电影【长短脚之恋】来作为本博文标题,无外乎想表达——我承认策划需要通过夸张来表现落差,但我更重视策划和销售的沟通来弥补这种表面落差,至少不影响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