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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鸣:温总理强调农民权益给土地财政敲了警钟
2012-01-18 11:22:31近些年来,由于土地价值的“升值”,地价和房价飙升,利益之争也就出现了。正是基于此,高层多次强调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农民的“地权”。而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纠纷,与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有着密切的关系。
总书记胡锦涛在去年指出,“我国土地管理仍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的发展,既要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更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发展空间”。而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发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文章《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文章指出,当前,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将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保护农民利益。温家宝同时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土地财政与我国的土地制度密切相关。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是二元的,即农村集体所有和城市国有,二者之间的转化的说法是,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并依照法定程序,在作出适当补偿的情况下,可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然而,何谓公共利益界定不清,既有权力征地,又有权决定补偿多少,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就形成了一方是强势的地方政府,一方是弱势的农民。在与市场链接方面,政府是唯一的土地供应者,土地收益给农民的很少,差价乃是暴利。在利益的驱使下,地方依靠土地财政发财致富,是很自然的事情。随着农民维权意识的觉醒,各地就出现了很多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事件。在这种情况下,温家宝总理指出,“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
征用和垄断出让乃是土地财政得以形成的根源,由此,让农民参与土地收益的分配,乃是打破这种土地财政的最直接办法。如果无视这种需求,只能将问题搞得更复杂,牵涉到各方利益,形成一种无法触动的铁网,将对中国房地产市场造成致命的伤害,同时,也使得因为争夺土地利益的博弈公开化和激烈化。土地收益要多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培训,而非什么都靠土地出让金解决。
农民是土地上的主人,他们基本上是世代耕作生息于此,对土地的依赖是中国农民从古到今都没有实质性改变的特征,很多人说很多农民工不是离乡打工出去了,不愿意种地吗?正如城市人有一份保障,土地就是农民的保障。无论他们走到哪里,那是他们的最后保障。
土地财政改变了各地的政治生态,很多地方不具备区位优势,发展起来很费事,也要大力卖地,浪费财货,为了能够卖地,他们费尽了心事的去招商引资,搞各种各样的概念和规划,在这种“发展观”的指引下,造出来的城市是伪城市化,没有现实的意义,还造出很多赤字和债务。土地财政助长了地方寅吃卯粮的习惯,透支下一届政府发展的潜力。很多窟窿和债务,留给下一届卖地解决,一茬一茬的往下传,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因为地方政府不是把精气神用在提高生产力上,而是热衷于卖地金融的游戏,结果就是低劣的发展,唱空城计。制造土地供应紧张,抬高土地价格,追求土地利益最大化,就成为地方政府最热衷于干的事情。“饥饿供应土地”是各地普遍采取的办法,你越是需要土地,越是不供应,为的是攫取垄断天价。银行也是采取这种手段,越是对资金饥渴,越是不给你供应,稳坐钓鱼台。地根银根都被垄断了,实质上就锁定了高房价的供应体系。由于供应的垄断,土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基本上是被动接受价格,因此,天价地王不断涌现。但是,市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如果“人有多大,地有多高价”主义到处横行,其结果必然是市场的崩溃。
为什么一再强调小产权房是非法的,其各种原因就在于,小产权房暴露了土地财政的本质和高房价的本来面目,因此,呼吁小产权房合法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能说小产权房没有问题,小产权房和很多商品房一样,也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缺陷,但是,这并不是小产权非法的主因,小产权房之所以难以转正,根本原因是土地收益的分配发生了变化,还有税收的弊端也会暴露出来。有问题不可怕,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土地利益纠纷出现的很多矛盾就会蔓延,有的地方甚至用一条不存在的法律作为征地的依据。和印钞印不出先进的生产力一样,拆迁卖地是卖不出生产力,土地是维系整个中国社会稳定的根基,同时也是整个中国经济发展之本,具有定海神针的作用,如果这个定海神针摇动,那么,大海大洋都要起海啸。所以,高层一再强调保护农民地权的重要性,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