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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谨慎签署《看房单》

2011-07-17 20:52:12

有过在中介买房、租房的朋友,都会有这样的经验:当你走进一家中介机构时,中介都会让你签一张单子,即通常所说的看房单。很多购房者因为把注意力集中在看房上,不太会留意看房单上的文字约定,草率地就签了,但是之后因同一套房子到别家中介公司成交或直接与上家成交后,中介公司就会凭看房单要求购房者支付中介费,这也就是看房单的玄机所在。实践中,这种官司已经有胜诉的判例了。

中介公司的看房单通常都是中介公司为了重复使用预先单方面拟定,其中排除了购房者的选择权利,通常都约定如果看房后未通过该中介而与该房的房东成交,则仍然要支付中介费给中介公司。笔者认为,看房单具备《合同法》规定的格式条款的法律要件,而这种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对于购房者来说,虽然看房单的效力问题可能使中介公司无法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在签订看房单是看清内容后再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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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上海房地产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房产交易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阅读(1019) | 评论(0) | 收藏(0) | 推荐(0)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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