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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瓶颈如何打破
2011-06-28 16:39:18《解放日报》于2011年6月17日发表“小额贷款公司瓶颈如何打破”,全文如下:
政策小幅“松绑”,资金瓶颈依然存在
随着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不断创历史新高,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再次困扰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日益成为中小企业青睐的融资渠道。上海目前已经有66家小额贷款公司获得批准,50多家已经开业。然而,业务量急剧放大,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也日益凸显。
业务红火却遭遇资金瓶颈
在银行资金面趋紧,中小企业旺盛的贷款需求面前,小额贷款公司却“囊中羞涩”,屡屡陷入后续资金不足的困境。根据银监会和央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其资金来源只有三种: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融入资金,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当这三种资金放贷完之后,小额贷款就面临着缺乏后续资金的窘境。
据业内人士分析,在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的情况下,最大融资杠杆只有1.5倍,和担保公司的8-10倍、银行平均的12.4倍相差甚远。由于资金融通渠道不畅,可贷资金不足已成为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最大的瓶颈因素。不少小额贷款公司在开业经营之后的两个月内,所有资本金就全部用完。因而,通过增资扩股,将股东自有资金注入小额贷款公司,就成为现实的选择。
日前,上海长宁东虹桥小额贷款公司宣布,将注册资本从1亿元增加到5亿元。这次增幅400%的增资扩股,宣告上海目前最大的小额贷款公司诞生。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公司大股东快鹿投资集团董事长施建祥介绍说,东虹桥小额贷款公司自2009年12月24日注册成立。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放近160笔贷款,累计提供资金1.5亿元,目前没有一笔坏账,也没有一笔逾期,实现净利润1420万元,利润率达到近15%。而上海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开业第一年只取得平均7%-7.5%的利润率。
即使这样,可贷资金不足依然是困扰东虹桥的最大问题。施建祥不无感慨地说:如果拥有8倍的融资杠杆,东虹桥5亿元的自有资金可以撬动40亿元,相当于一家小型银行的规模,也可以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发挥数倍于现在的作用。
据透露,2010年上半年,东虹桥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周转次数为5.7次,下半年甚至连公司取得的收益也用于放贷,在最大限度提高资金利用率的情况下,资金依然紧张。据了解,东虹桥的贷款周期一般不超过10个月,大多数是半年。而整个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基本也是这一情况。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也便有了“一年两熟”的尴尬。每年小额贷款公司都是忙两季,钱全部放出去之后,整个公司也就无事可做。
为此,东虹桥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不选择增资扩股。差不多同一时期,还有张江小额贷款公司等多家公司已经或正在进行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仍需政策“松绑”
为了解决小额贷款公司“无米下锅”的难题,市金融办在《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经营规范、运行良好、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成效显著、需要补充资本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区(县)政府预审并报市金融办等部门同意,可优先进行增资扩股。”
不过,增资扩股这条唯一可走的路,并没有想象中那样轻松。
“当我们打算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难度之大、审批环节之多,超出想象。”施建祥如是说。据他介绍,快鹿投资集团作为东虹桥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足足花了5个月时间与原有的另外8个股东进行沟通。由于一些原有股东不愿意增资,我们只能与其他公司进行接洽,以便吸纳新的股东加入。而在审批环节,对新老股东的资质审查也十分严格。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东虹桥增资扩股方案终于确定。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大股东快鹿投资集团所占比例从20%上升为30%,同时,东虹桥还引入了新股东,使得股东数从原来的9个上升为15个。
据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邱进前分析,大股东持股比例的上升,得益于政策的“松绑”。在2008年上海市金融办等部门出台《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具有合理的股权结构。主要发起人一般不超过两个,单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不得超过20%,两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各不得超过15%,其他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不得超过10%。”
因而,股权分散、股东众多问题,一直困扰着小额贷款公司。据了解,这一政策在2009年5月4日上海市金融办出台的 《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得以延续。但到了2010年修订版的《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这一表述有了变化:“单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两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原则上各不得超过20%。”
邱进前分析说,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放宽,有助于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增资扩股的积极性,也有助于改变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分散带来的公司治理难题。总体上政策正朝着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方向迈进。
其他道路依然前途未卜
毋庸置疑,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发展问题中,困扰最大的问题是规模。而制约规模的最大瓶颈在于资金融入。难道除了股东增资扩股之外,没有其他道路可选吗?答案是有的。但其他道路能否走得通目前依然饱受外界因素制约。
银行授信给予一定贷款,理论上是一项不错的选择。按照《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可来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或向不超过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自有注册资本50%的资金。然而,理论上的可行性并不一定导致现实的结果。一方面在于,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为一般工商企业,性质上的特殊性导致银行往往不会将其视作金融机构。这也就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无法通过银行同业拆借的方式拿到便宜的资金,而只能通过贷款渠道,从银行获得融资。最早给予小额贷款公司授信的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敞口问题,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利率一般参照中小企业,甚至更高,而这大大压缩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润空间,从而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对此兴味寡淡。另一方面,由于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银行可用资金吃紧,更愿意追求资金的投资收益比率。小额贷款公司的“价码”肯定无法引起银行的兴趣。建设银行相关负责人坦言,虽然各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加大,但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中小企业范畴,并无明确规定。更深层次的问题还在于,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地方金融管理范畴,并不在银监会管理序列,银行是否以更大的力度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还在于监管层的沟通和态度。
外部供给不畅,用活现有资产也可以有出路。邱进前认为,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可以尝试信贷资产的转让,比如小额贷款公司有2个亿贷出去,这个资产包可以打包出售,获得融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对多个小客户进行授信之后,出于对流动性的需要,把这些贷款转卖给银行,在解决资金问题的同时,还能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对银行而言,很难有精力做数量巨大的小客户,打包买进这样一笔贷款可以节约其成本。同时,这种客户贷款利率相对较高,只要能够按时还款,对银行来说还是具有相当的吸引力。这一方式貌似双赢,但难度巨大。
银行业较多人士认为,在短期内信贷资产的转让市场难以迅速扩容。其主要矛盾在于,不同银行的授信标准不尽相同。对于同一个主体,不同银行的授信管理、信用额度等都存在差异,贷款的具体标准也不一样,所以将他行的信贷资产纳入本行事实上非常难操作。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也指出,信贷资产转让的市场现在还不是很成熟。质量好的资产谁都不愿意转让,尤其是风险小、收益高的资产。一般来说,银行转让信贷资产有两种考虑,一类就是资产或多或少有瑕疵,另一类则是为了满足监管部门在某一时点对存贷比的财务要求。更为现实的问题是,2010年9月底,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交易平台在人民银行的主导下成立,但后续的具体操作规则没有跟上。与此同时,银监会方面对信贷资产转让的风险表示关注,但目前也没有具体的监管指引出台。贷款规模上应该如何计算,一旦出现不良贷款,应该哪家银行计提拨备等现实问题缺乏操作依据。“银行业之间尚且如此,小额贷款公司现实可行性有多少?”一商业银行高管这样反问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