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文
时评:没有理由为坚持而坚持
2011-06-01 07:05:21
时评:没有理由为坚持而坚持
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我们面临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也是学者、专家们缪误百出的时代。当这些学者专家们影响决策的时候,政府的决策也难保百分百的准确。数据表明全球500强大企业中,CEO决策成功率低于30%。对于专家、学者们、甚至政府的失误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容的健康的心态去对待,在房地产调控问题上也应该这样,应该允许有失误的过程。
宽容有失误的过程,并不是容忍失误,当有足够的信息量表明应该转变方向,就不应该为坚持而坚持。房地产调控应该如何进行?应该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想一想“是不是换一种方式可以做得更好”。毛泽东同志曾经教导我们:要为人民利益坚持好的,改正错的!
我们的房地产调控应该检索:目标与手段有无冲突;手段于法律有无冲突?动机与效果有无冲突?调控与市场规律是否有违?我们调控决策赖以支撑的信息是否对称?楼市主体对调控近乎一致的不认同,甚至齐齐的的抵制,仅仅是他们的错吗?
没什么不该有的错,不该的是有错不改!知错当改,没有理由为坚持而坚持!
阅读(1750) | 评论(0) | 收藏(0) | 推荐(1) | 举报
上一篇: 社会管理水平:在强化与创新中提升!
下一篇:猜想:住房计划供地加大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