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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上海市二手房交易流程(超详细)之三
2011-05-25 09:46:20
三种颜色四种类型 不同颜色产权证的含义 根据199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房地产登记条例》,上海市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对房地产权利人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分三种颜色,四种类型。 房产证有绿证、红证、黄证之分,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不同房地产权益实行分类发放和管理的需要,绿、红、黄三证的房地产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的房地产权利。 绿色权利:颁发给拥有土地使用权已出让、转让地块上房地产的权利人,该证所记载的房地产可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 以下情况填写绿证: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2:外销商品房: 3: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花园住宅; 4: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侨汇商品房。 以下情况应填写绿证,并注记“限内销房”: 1:已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内资六类用地; 2: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内资联建、参建商品房屋; 3:外资内销房; 4:1994年4月30日前立项并取得商品居计划,1994年12月31日前领取土地使用证的内销商品房。 红证所记载的房地产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以下情况填与红证: 1:申请集体所有的非农用地登记的; 2:申请坐落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房屋登记的。 黄色权证:颁发给除上述用地情况外的拥有其他地块上房地产的权利人,该证所记载的房地产按规定办理补地价等有关手续后,可进入房地产市场。以下情况填写黄证: 1:以征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2:坐落在征用划拨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 3:公有住宅出售后的房屋; 4:职工购买的平价房、优惠价房等; 5:补偿所得的房屋。 另外,现在市场上还有一种咖啡色房地产权证,是绿证,黄证、红证颁发前使用的一种房产证,是当年在房、地分离时由当时的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此证自1996中3月1日起已停止发放。 最新法规规定:所有黄证将转变为绿证。 使用权房屋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三、买卖双方商谈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买方交付定金。 购买二手房议价巧作准备 首先,确定自己所能承受的最高房价。上家在挂牌售房时,也会有一个心理价位。因此,挂牌价往往高于上家的心理价。如果下家在看房过程中,不经意地通过语言、表情等流露出对此物业有极大兴趣,上家往往会抓住这点乘胜追击,咬住价格不放松。 其次,摸清上家的底细和心态。了解上家出售房屋所得款项拟作何用途。如果上家急于出售换取现金,或者,上家必须在几天之内卖房,愈接近上家的卖房期限,上家就越急于出售。在此时议价,将对下家杀价非常有利。否则,价格很难谈拢。 最后,注意多收集所要谈判的物业的相关资料。下家在谈判前可以先做实地考察,详细了解物业的建筑和装修质量、小区的交通、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是否齐全,房屋在设计或规划中是否存在不足和缺陷等问题。等到正式与上家谈价格时,下家可以把所了解的该物业的这些不足之处,不失时机地亮给上家。此举让上家明白,你已经为此做了最充足的准备,只有他让出多少个“点”,才有把你留住的可能。 二手房买卖下定金四步骤 确保定金合同有效成立 一、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二、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三、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四、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遵循上述四个步骤付定金,下家与上家之间的定金合同便能确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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