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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放贷”被整顿 担保行业分化
2011-03-28 13:32:25《中国经营报》于2011年3月5日发表“违规放贷”被整顿 担保行业分化,全文如下:
在新的监管体制规范下,担保公司将出现分化格局。吴晓光认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转变发展模式,特别是商业性担保机构应当形成集团化综合经营模式,努力提高担保机构的综合效益。
“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整顿工作将在3月31日前完成。”广东信用担保协会副秘书长吴晓光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未通过整顿申报的担保公司将不能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另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担保公司的整顿工作也已经接近尾声。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相关部门在本次整顿中的验收工作上有紧有松。“在公司注册资金门槛上把关很严,一定要符合条件。但在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上的要求却没那么严格。”一位参与此次验收的相关人士强调:今年4月以后申请验收的担保公司,则严格按照新规办理。
特别是对于本次整顿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明令禁止融资担保公司从事的“民间借贷”、“过桥贷款”的暗箱业务,相关部门在验收中严格把关。但对于没有确凿证据证实的业务“灰色地带”,则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许多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收入有限,在没有找到新的盈利业务之前,如果完全叫停,担保公司不仅难以生存发展,而且有可能会大批倒闭。”
在新的监管体制规范下,担保公司将出现分化格局。吴晓光认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转变发展模式,特别是商业性担保机构应当形成集团化综合经营模式,努力提高担保机构的综合效益。
担保公司数量缩水
“担保行业每年都会进行行业洗牌,不过新规会加剧今年的洗牌。” 广东中盈盛达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谢勇东告诉记者。
谢勇东提及的新规是2010年3月份,国家七部委联合颁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此后各省市也在去年底相继颁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发担保行业整顿通知。
以广东省为例,目前广东省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整顿申报工作——有超过30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向当地金融办申报参与规范整顿工作,这一数字只占广东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在案的担保机构的四分之一。而上述300多家担保公司最终能否通过验收,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还等到3月底规范整顿工作全部完成之后方见分晓。
据悉,《管理办法》中关于融资担保公司500万元人民币的最低注册资本的硬性规定把一大批担保公司关在门外。
广东省则把企业注册资本金的门槛提高了10倍~20倍,并要求股东具有持续增资的能力。
真正让担保公司发愁的是,目前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被划入此次行业整顿范围之列。
“民间借贷”月利率10%
“我们参与验收了十多家担保公司,绝大部分公司的财务报表上,都有一笔较大的应收账款,有的甚至高达二三千万元的应收账款。这些钱干什么去了?大家心知肚明。”一位参与此次验收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些“应收账款”被担保公司用于“民间借贷”。
尽管从未“阳光化”,但放贷一直是许多担保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上述人士说,“目前许多担保公司的担保放大倍数只有两三倍,担保公司只靠做融资性担保业务挣不到钱,而放贷的收入更高。”
“如果仅靠担保费,那些规模大、资本金充足的担保公司可以盈利;而小规模的担保公司则难以盈利。”广东信用担保协会秘书长任玉桐表示。
记者了解的情况也印证了上述事实。“今年银行信贷额度紧张,银行调低了我们公司信贷额度,而且,放贷速度也慢,我们的担保费也跟着下降了。”深圳某担保公司企业部总经理告诉记者。事实上,自从去年下半年信贷收紧之后,担保公司自有资金放贷的贷款利率就跟着涨上去了,“今年我们的短期贷款月息是5%~8%。有些没有抵押物的贷款利率已达到10%。”
尽管担保公司的放贷利率比银行贷款利率高了近10倍,但担保公司放贷资金目前仍是供不应求。此外,也有一些担保公司从事“过桥贷款”业务。
广东省某大型知名担保公司的业务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过桥贷款”一般的贷款时间一周,最长不超过半个月。“过桥贷款”的利率是由双方商定,最高的月贷款利息也超过10%。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放贷的收益高,所以近两年担保公司从事放贷业务非常普遍。而近两年担保公司数量激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间融资的兴起,有许多大型的担保公司暗中也在做民间融资业务。
“民间借贷”有待“阳光化”
而这种未被“阳光化”的民间融资,正是本次担保行业整顿的重心。
事实上,担保公司私下放贷涉嫌违规,因此,这一业务一直属于企业暗箱操作之列。广东省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发放贷款。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应当一刀切除担保公司的“民间借贷”业务呢?对此,业内人士也有分歧。
“禁止担保公司做‘过桥贷款’,对企业、担保公司和银行三方来说,未必是最好的选择。”广东省担保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
据了解,目前担保公司所做的“过桥贷款”,一般是在企业急需钱,而其资金在途,无法到位的情况下由担保公司放贷。而且,担保公司手里有企业的反担保物,风险比较小的情况下,担保公司才做“过桥贷款”。“我入行多年,从来没有见过‘过桥贷款’发生过风险。”上述人士说。
上述人士说,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对三方都有好处。此外,对于担保公司经常做的短期贷款项目(不超过3个月时间),是否应该叫停也有争议。
担保行业人士希望担保公司的“民间借贷”也能像小额贷款公司一样走“阳光化”道路,但现在还是未知数。
业内人士认为,为了这个行业的平稳发展,在新法规的操作上宜宽松。“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在操作新政时应掌握好一个度,否则大批担保公司倒闭,对行业来说不是一件好事。”上述人士说。
“多数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收入不高,国家要让担保公司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要给它新的盈利模式和盈利空间。”吴晓光说。
由于单纯做融资担保业务盈利空间较小,目前一些大的担保公司都在积极探索各种盈利模式。比如担保公司设立典当行、拍卖行,方便借款人快速借款和担保公司快速处置抵押物;担保公司参股小额贷款公司和组建村镇银行等。
目前,股权投资也成为担保行业的新宠儿,任玉桐也同意,长远看股权投资是担保公司的一个较好投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