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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之外的增值服务更重要
2011-02-18 18:02:56以下是2008年7月28日发表与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一篇文章,应该有些启发:
现在一些原本管理美元基金的知名PE机构也开始在国内向企业和个人募集人民币基金,之前可能大家担心企业家承诺出资了但最后遇到问题后拿不出钱来,现在基金会建议这些企业家将其承诺的钱放到另一个安全的地方去,如银行或国债里面,以免要付后续资金的时候没有钱放进去。
但如果万一到时候没有钱的话,比如钱要到帐时却没到帐,企业家说现在没有钱再投进去了,那么基金会把原来企业家投的20%给没收。所以这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让这些企业家明白承诺的钱必须得保证,不然原来投的钱可能被没收。
对于GP来讲,如果其出资人里有太多不成熟的与小的LP,如果出现一些市场的风险,比如可能很多人因为股市暴跌而没钱付当初承诺的资金,所以要对LP有一个选择。
另外GP要看中LP带来的价值,如带来项目的来源,包括帮助被投的企业发展等等。对于LP来讲,必须有一个比较可靠的现金管理系统,保证他们需要付现金的时候正好有。选GP的时候方法有很多,最最重要的是注意要投稳定的团队,要看这个团队利益分成的分法是否合理,包括他们的投资战略、案子来源、内部投资过程和投资监督。
发展人民币基金市场,第一是基本的原则,LP不要管GP的投资,投资协议时必须写清楚,把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都包括好,不然下面可能会有纠纷的时候,有很多难以解决,那样基金也不能正常运行。国外的合伙制企业对法律和合同都比较成熟,很多种条款来规范各种权利与保护,这是很好的参考资料,但国内的合伙法还不太完善,有可能会有一些系统的条款没有办法实施。法律上面还需要发展与改善,LP和GP在这些方面都需要注意。
一般从国外的经验,包括其它发展中国家的经验,都有LP干涉GP的问题,LP必须自己把投资权完全交给GP,这些必须有很清楚与完善的合同才行。
对于GP来讲,要选一个合适的LP,在市场环境好与不好的时候都能对GP有所支持,这样才可以长期地进行合作。
国内的人民币基金市场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包括投资的审批过程、退出与上市过程的不明确,有许多只是一个法规,但是这些法规可能很快就会被改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有的LP不能投GP,或者它没有明确的身份来投资GP,但你拿了他的钱,可能日后就变成违法了。没有得到相关的法律确认,就变成GP非法集资的问题,这是很多GP担心的,如基金投资的效果不好,会不会被追究。
还有一个是很多LP会担心GP又管人民币基金,又管美元基金,到底为哪只基金考虑得多一些,这存在一个利益冲突。
现行有几种解决办法,一种是人民币基金在一些外资不太方便投的领域,如媒体、军工方面或其它外资受限制行业,外资投那些不受限的行业。不过这样人民币基金的作用就不大了,因为不受限的行业毕竟是大多数。。
另一个办法是,人民币基金由一个专门的团队来管,美元基金归到另一个专门的团队去管,两只基金单独运作,各自投自己找到的项目。
还有一个是大小的办法,如人民币基金小一些,小的项目让人民币来投,大的项目就让美元来投。
另外是美元与人民币并行,对同一个项目人民币基金进行投资,然后美元也来参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