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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了靶的甲方乙方
2011-01-25 09:14:42
你投广告,投哪家啊?
——如果“我的客户是年轻的+我的产品是居住的”,我会投对方;如果“我的客户是白领的,我的产品是本书”,我会投你们;
——你认为我们更高端咯?
——不是的,你们的客户是中端——有一点钱,有一点文化,你们的客户是【东方早报】类型的!
——那对方呢?
——而特别穷和特别富的,都是对方的客户,因为穷人和富人心中都有一个八卦梦,只是后者不承认而已
——那你做顶级豪宅,你找哪家媒体呀?
——我平面和网络都不投,只找社交平台
——为什么?
——豪宅需要的是“高端之上的神秘感”
——商会之类的是吗?
——我就找城市的“社交名媛”或者说“交际花”,让他们把消息传出去,还故作神秘的样子
——就是有经验呀!
——你们这些媒体,也不调查我们这些客户;而我们这些营销,也往往不去研究购房者,所以恶性循环!”
以上对话,来自于MSN,来自于和一个知名房地产网站编辑,来自于对于行业竞争之下的探讨。全部转载,(基本)唯有遗漏!
甲方VS乙方:乙方至少懂乙方
从进入房地产以来,一直被用甲方和乙方来树立一种对位的关系——
对营销公司而言,甲方是开发商是衣食父母;
对媒体广告而言,营销公司至少局部成为了掌握份额大权的“准甲方”,尽管开发商仍然是终端甲方;
对消费者而言,开发商和营销公司都是奸商都不是好东西,所以他们自认乙方,而前两者统称甲方。
在很多时候,这种对位关系的树立一定程度加剧了对立关系的炙烤,至于现在广泛被提出的“双甲方”概念,其实我们都知道,就像“完成指标,年底一定犒劳大家”的承诺一样只是一片云,看得见摸不着!
今天我们再来探讨这种甲方乙方关系,因为开发商是甲方中的甲方并终端地甲方着,所以势必造成在很多时候,他忽视了对于乙方的尊重、乙方意见的尊重和乙方感受的尊重,所以甲方就是那个皇阿玛,明知错也可以将错就错!
但有时候乙方却因为资源、生意乃至成本的关系,因为局促和窘迫而需要好好盘算,而需要好好研究对手,乙方可以是营销公司可以是媒体可以是消费者,乙方常常不明白甲方为什么这么做!——因为很多都不是他们的需要,很多都只能让乙方成为【皇帝的新装】中那些沉默的旁观者。
好在,乙方至少懂得乙方——
代理公司知道以后哪些户型好卖,但他们不去考虑甲方的形象和面子!
媒体知道哪个版面性价比高,但他们只会推荐最贵的版面给开发商!
消费者知道自己和周围人喜欢什么看重什么,但仅限于自己抢夺属于自己的!
甲方如果是那个皇阿玛,每天接受着乙方的献媚和马屁如坠云里,但市场竞争的最终结果将让他们降临人间——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
皇阿玛们,该微服私访了!
员工希望老板如此,乙方希望甲方也如此!
甲方VS终端:呼唤“针锋相对”
很多时候,甲方和终端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如小沈阳的裤子一样——跑偏了!
所谓甲方的主张,其实就是甲方领导或“现管”的主张,他们在下属和乙方的献媚中更加主观,也更加以自我意识强加到对方意识。举个例子,甲方老大认为只有大户型住着才有腔调,于是乎,整体140平方米出炉了,乙方看出其中问题但敢怒不敢言,但市场的终端消费者可以选择买还是不买!因为——钱就在那里!
另一方面,不能针锋相对的地方表现在,随着市场的成熟,消费者也在成熟,往往消费者比甲方领导更能明白市场的道理,所以现在有说法是一个购房者至少可以转型成一个甲方的市场专员。
他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他们知道甲方的促销中换汤不换药!
他们也能分辨出甲方某阶段促销是真的缺资金想套现还是根本就是捂盘坳造型!
在这对关系中,购房者用戒备的心去看待甲方的操作,而甲方还是比较大意地用君临天下的豪迈来忽略这种应该针锋相对的关系!
甲方打偏了,但购房者看穿了这种打偏,所以有时候供需无法对接,责任在甲方。
乙方VS乙方:其实竞争可以很和谐
回到开头那个对话,两家房产主流媒体原先不分高下地竞争,现在却登峰造极剑拔弩张势不两立的样子!同为乙方,他们为了争夺甲方而不遗余力!
今天跳出媒体之后,我可以站在旁观的地方悠悠看待这种杀气,而几年前当我服务【新闻晨报】时同样经常为了和【新民晚报】的竞争而彼此在甲方面前说着对方的坏话,恶毒之极天天升级!
09年,我在负责运行中粮海景壹号的媒介推广时,方案一次被毙掉再次被毙掉之后,于嘈杂的办公室面红耳赤时突然清醒,想到针对不同媒体的编辑特色和受众喜好,来制定不同的话语表达,即后来在本案执行中十分过瘾和夙愿的“多媒体多语种整合之【同一首歌】”!
瞬间,【新闻晨报】、【新民晚报】和【东方早报】三家的问题迎刃而解互惠互利,并在后续的表现和传播中和谐共生着,作为皇阿玛的甲方最终也收获了这种“老大老二老三排排坐吃果果”的场面。
阐述完了甲方不要忽视乙方的关系之后,乙方和乙方之间的同位关系也显得那么需要艺术。上周接受【东方体育日报】的采访,我跟他们谈起了【体坛周报】和【足球】的竞争,以及【申江服务导报】和【上海壹周】的竞争,竞争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抢,两家抢一个份额,最后的结果是纵使完胜也只能1;而竞争的另一种是偏,即错位,最后的结果是纵使完败也大于1,而问题的关键是谁在竞争中率先作出这个战略调整,这需要的不仅是勇气,还有面子!
甲方乙方,因为名称和属性,将永远不可能和谐下去,关键看甲方如何高姿态,这是利于行业利于终端的利国利民!
乙方和乙方,因为竞争和份额,将永远不可能称为朋友,但是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就看谁先走出蓝海这一步!
在热火朝天并僵持的时候,率先调整是有风险的,至少僵持可以让僵持再僵持一会儿,但之后总有一方仰天一跤而另一方狗啃泥!竞争如此,商业如此,做人也如此!
愿与所有甲乙方着的,双乙方着的共勉!
有时候,我们都要想想对方在想什么!